1个月内公开4名信托高管涉案信息,论吃瓜的正确姿势!

来源:扫雷人生 2020-02-20 19:28:00

摘要
2019年以来,金融机构都加强了反腐力度,一系列贪腐案件曝于阳光之下。2020年1月,4起与信托直接相关的案件得以公示:1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1年期间,CA国际信托欧某平帮助湖南某眼科医院成功获得1.12亿元信托贷款资金,2012年1月6日,欧某平收

2019年以来,金融机构都加强了反腐力度,一系列贪腐案件曝于阳光之下。2020年1月,4起与信托直接相关的案件得以公示:





1月8日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1年期间,CA国际信托欧某平帮助湖南某眼科医院成功获得1.12亿元信托贷款资金,2012年1月6日,欧某平收到苏某某的50万元人民币。该法院判处欧某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对赃款予以没收。





1月17日

北方国际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包立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21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中海信托原副总裁、信托业务部总经理魏志刚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魏志刚于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三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3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魏志刚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三个项目分别涉及太湖新城公司信托融资项目、北京军镒兴投资参与北京中海睿智股权投资中心矿业基金项目、推荐华宸信托承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托业务。





1月27日

从辉南县人民法院获悉,吉林信托原投行部副经理郝某佳被判刑15个月。被告人郝某佳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党委任命从事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有财产,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四起案件,除吉林信托郝某佳外,均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从广大群众的视角,看着曾经的信托高管、金融精英蹲局子,一定很满足吃瓜群众的观看心理。


是否牵连投资风险才是关键


但回过头细想,这些高管谋私利的同时,不就是拿着投资者的钱去冒险吗?如果一家公司现金流良好、业绩水涨船高,银行和投资人排队都要给项目送钱,为什么还要去贿赂高管。说白了,还是项目不过硬,或是将某些好项目给行贿者,这无疑是将风险转嫁给了投资者。


所以事情虽说是高管涉案,但对投资者影响最直接的是投资风险的叠加。


由于上述四个案件透露的信息较为有限,在已知的部分信息中,锤子哥通过财查到APP对相关关键字及舆情检索,目前并未发现相应的暴雷产品。如果案件没有拖累投资者,也算是一大幸事,因为一旦项目暴雷,投资者维权难度相当之大。


因受贿致投资损失 维权难度大


2018年1月31日,上海首例欺诈发行债券案宣判。


1个月内公开4名信托高管涉案信息,论吃瓜的正确姿势!


该案件中,申万宏源承销该债券的项目负责人边某主动投案,承认其非法收受中恒通主要负责人150万元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除判处有期徒刑外,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涉案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共4人做出一审判决,因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目前的判决只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刑事处罚,对中介机构的定责却未涉及。因此,虽然券商及审计机构均存在违规行为,但投资人在维权时却困难重重。


在申万宏源承销该债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边某被法院判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情况下,方先生等投资人与申万宏源沟通,要求其就承销该债券过程中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不过申万宏源以该债券认购人为中海基金为由,拒绝与方先生等投资人协商,而后续报道再难查到。


1个月内公开4名信托高管涉案信息,论吃瓜的正确姿势!


锤子哥有话说:

目前,中恒通的案件是最接近高管受贿导致暴雷的情况,而就此案来看,投资者维权难度相当大。当然,去年也有案例是,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结果遭遇业务员飞单暴雷,最终法院要求银行承担30%的本金垫付责任。但即便是30%,也距离投资总额相去甚远,所以面对金融工作者受贿,投资者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所以锤子哥在这里呼吁,一方面,投资者要关注相关信托后续公告,如何提升内控水平,杜绝发生类似事件;另一方面,也呼吁后续的司法案件中,法院能对涉事机构有明确的责任认定,不让投资者维权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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