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32 : 东方明珠收购报告书

来源:中金在线 2014-12-03 18:40:01

摘要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明珠股票代码:600832收购人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收购人声明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股票代码:600832

收购人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

则第 16 号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编 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 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

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东方明珠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 已就本次收购依法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免于 发出要约,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无异议。

五、本次收购将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收购人外,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3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3

二、收购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4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5

四、涉及处罚、诉讼或仲裁情况 .................................... 8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8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9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10

一、收购目的 ................................................... 10

二、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 ................................................... 10

三、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2

一、收购方式 ................................................... 12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 12

三、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 13

四、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6

第六节 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的后续计划................................ 17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 ................................................. 17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7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 17

四、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计划 ............... 17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 18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七节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9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 19

二、同业竞争 ................................................... 19

三、关联交易 ................................................... 20

第八节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

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

...............................................................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 22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

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2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3

一、收购人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

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 23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 23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7

一、 收购人最近三年的合并汇总财务资料 ........................ 27

二、 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 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本公司、文广

指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 前身上海文化广

文广集团 指

播影视集团

广电发展 指 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传媒 指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上市公司 指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32.SH)

百视通 指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600637.SH)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委宣传部 指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上海市广播电视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将所持有的东方明珠321,411,686股股份(占

本次股份划转 指

东方明珠总股本的10.09%)无偿划拨给东方传媒的

行为

本次吸收合并 指 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广电发展及东方传媒的行为

上 海广播电视台将持有的东方明珠 321,411,686 股

股份无偿划转给东方传媒,以及文广集团公司吸收

本次收购 指

合并广电发展及东方传媒导致的文广集团公司对东

方明珠的收购行为

上 海广播电视台与东方传媒签订的关于东方明珠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指

321,411,686股股份划转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文广集团公司、广电发展、东方传媒签署的《吸收

《吸收合并协议》 指

合并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6号》 指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298 号

经营期限: 2014 年 3 月 28 日至无限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 国地税沪字 310106093550844

股东情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销售,各类

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

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

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站运营,现场演艺,演

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资

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1-62565899

联系传真: 021-62179911

二、收购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一)文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上海市国资委 5,000,000,000.00 100%

合计 100%

5,000,000,000.00

( 二)文广集团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图

上海市国资委

100.00%

文广集团公司 上海市委宣传部

受托监督管理

行使出资人职责

文广集团公司由上海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文广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上海市国资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沪府[2014]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

于同意设立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市委宣传部受上海市

国资委的委托,对文广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代行出资人职责。

(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系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文广集团公司的

前身为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 2014 年 3 月, 根据广电总局出具的新广电函

[2014]146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上海广播影视改革方案的批复》、中国

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沪委[2014]294号《关于深化上海

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所批准的改革方案,撤销上海文化广播

影视集团事业单位建制,以上海市国资委为出资人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组建了

文广集团公司。

文广集团公司由上海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一)文广集团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是中国文化传媒行业产业布局最完整和市场价值最大的文化

传媒产业集团,起源于传统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运营,文广集团公司致力于成为

中国最具创新活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广电媒体和综合文化产业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文广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频道、频率节目制作及

运营(含报纸、刊物及音像的出版);频道、频率的广告经营;文化演艺;影视

剧制作与发行;媒资内容版权经营与分销;有线数字付费电视集成分销;电视购

物和电子商务以及通过百视通、东方明珠两家上市公司运营的IPTV和互联网电视

等新媒体渠道和平台运营、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新媒体广告、游戏娱乐、文化旅

游等业务。

( 二)文广集团 近三年 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汇总报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文广集团公

司前身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2011年、2012年、2013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汇总)

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资产总额

1,780,843.96 1,461,582.07 1,369,751.88

负债总额

2,197,489.09 2,050,278.87 1,779,64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营业收入

260,346.13 318,576.35 440,458.18

利润总额

106,569.23 192,302.30 341,36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4年3月经广电总局及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上海文化

广播影视集团事业单位建制,成立文广集团公司。根据改制设立后的文广集团公

司之资产范围和架构,文广集团公司对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

了模拟,模拟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汇总)如下:

4,442,905.00 3,963,585.10 3,408,480.96

资产总额

1,638,284.75 1,395,767.76 1,195,576.54

负债总额

1,879,732.58 1,749,439.72 1,460,39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26,333.83 1,961,988.44 1,734,077.49

营业收入

255,051.14 300,480.48 414,745.34

利润总额

104,004.76 183,439.18 322,608.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三)文广集团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及下属主要

上市公司列表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

上海东方传 发布各类广告,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

媒集团有限 320,000 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 100%

公司 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国内劳务派遣,文化用品

广播电影电视舞美设计制作及相关产品、设备销

售;信息咨询、文化交流、传播服务;企业投资、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上海广播电

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煤炭经营(取得许可证件

影电视发展 347,558 100%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销售燃料油、化工原料及

有限公司

成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

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

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饮品店(咖啡馆)。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舞台艺术创作,剧场经营

上海文广演

管理,舞美制作,音乐制作,器材租赁,文化设

艺(集团)有 3,650 100%

施开发及装潢,礼仪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

限公司

制作、代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上海文广实 实业投资,文化产业开发,文化领域内的咨询服

2,000 100%

业有限公司 务(除经纪)

,经营国家允许的各类商品。

开发计算机软件及多媒体节目;开发网络信息资

上海新汇文

源;网络系统集成和服务;版权交易;音像制品

化娱乐(集 14,019 55.63%

批发;网上音像制品零售;电视节目制作、发行,

团)有限公司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北京文广佳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租商业用

业文化发展 50 房;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 99%

有限公司 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会务服

上海网腾投 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脑图

资管理有限 4,360 文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 100%

公司 中介),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财务

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物业管理。

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

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

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

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

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

百视通新媒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体股份有限 111,373.6075 41.92%

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

公司

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

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

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

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自有房

产租赁,实业投资。

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

上海东方明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广

珠(集团)股 318,633.4874 告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货物及技 45.24%

份有限公司 术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珠宝首饰

零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

鉴于文广集团公司将吸收合并东方传媒,东方传媒下属子公司将由文广集团

公司承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传媒下属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万元)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咨询(除

上海第一财 中介)《第一财经周刊》批发、零售,商务信息

经传媒有限 4,539.6480 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计算机、通信产品, 69.57%

公司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含

增值电信、金融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

上海东方娱

体发布广告,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舞美制作,会

乐传媒集团 5,000.00 100.00%

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数据集成,企业营销、

有限公司

形象策划,商业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

投资管理,文化用品,工艺礼品销售。

动漫设计,教育信息咨询,创意服务,电子商务,

上海炫动传

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国内贸

播股份有限 50,000.00 86.50%

易,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商品零售,电视节目制

公司

作,发行,国产影片发行。

真实传媒有

5,000.00 广告经营、节目制作与销售 100.00%

限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投资管理,设计、制

五星体育传 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会展服务,

5,000.00 100.00%

媒有限公司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办

公用品,工艺品,金银饰品。

此外,东方传媒下设广告经营中心,从事自有频道、频率广告经营业务。

四、涉及处罚、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及其前身文广集团最近五年内没有受

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情况

黎瑞刚 董事长、总裁兼党委书记 中国 上海市 无

王建军 中国 上海市 无

董事兼总经理

林罗华 党委副书记 中国 上海市 无

唐余琴 中国 上海市 无

监事兼纪委书记

钮卫平 中国 上海市 无

董事

杨启祥 中国 上海市 无

董事

张大钟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李蓉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袁雷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吴斌 副总裁 中国 上海市 无

汪建强 技术总监 中国 上海市 无

吴孝明 演艺总监 中国 上海市 无

陈梁 中国 上海市 无

副总编辑

秦朔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王治平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徐浩 副总编辑 中国 上海市 无

楼家麟 总会计师 中国 上海市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以上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文广集团公司除通过广电发展、东方传媒间接持有

东方明珠45.24%股份外,还通过东方传媒间接持有百视通41.92%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通过广电发展间接持有东方明珠1,440,268,800股股份,

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5.20%;通过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方明珠

1,124,480 股 股 份 , 占 东 方 明 珠 总 股 本 的 0.035% ; 合 计 间 接 持 有 东 方 明 珠

1,441,393,280股股份,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5.24%。

为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2014年10月24日,根据国务院国

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国有股东

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782号),上海广播电视台

与东方传媒签订《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上海广播电视台所持有的东方明珠

321,411,686股股份无偿转让给东方传媒。2014年10月16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出

具了《关于同意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批

复》

(沪委宣[2014]463号) 决定由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

本次股份划转及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东方明珠

1,762,804,966股股份,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55.32%。

本次收购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上市公司决策效率。文广集

团公司将通过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促进东方明珠的未来发展、将国有文化资产

做大做强,为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

二、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未来12

个月内,收购人若因上述重大事项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一)本次股份划转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0年12月18日,中共上海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014期党委会

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上海广播电视台所持有的东方明珠321,411,686股股份无偿

转让给东方传媒。

2、2011年8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2011]782号),同意将上海广播电视台所持有的东方明珠321,411,686股股份

无偿转让给东方传媒。

( 二)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4年10月13日,文广集团公司作出《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决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并同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2、2014年10月13日,文广集团公司作出《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并同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3、2014年10月13日,文广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

宜,并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审批;

4、2014年10月16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同意上海文化广播影视

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批复》(沪委宣[2014]463号),同意本

次吸收合并事宜。

( 三) 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收购要约豁免核准

1、2014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豁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1283号),豁免文广集团公司本次要约收购义务。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系由于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所持有的东方明珠321,411,686股股份无

偿转让给东方传媒,同时,收购人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的行为所致。

二、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股权控制结构的变

化情况

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5.20%;通过东方传媒间接持有东方明珠1,124,480股股份,

占东方明珠总股本的0.035%;合计间接持有东方明珠1,441,393,280股股份,占

东方明珠总股本的45.24%。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直接持有东方明珠1,762,804,966股股份,占东

方明珠总股本的55.32%。

本次收购完成后,东方明珠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文广集团公司,但东方明珠的

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1、本次收购前的股权控制结构: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委宣传部

100% 受托监督管理

行使出资人职责

文广集团公司

100% 100%

东方传媒 广电发展 上海广播电视台

0.04% 45.20%

10.09%

东方明珠

2、本次收购完成后的股权控制结构:

上海市国资委

100%

上海市委宣传部

55.32%

三、收购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 一)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内容

2014年10月24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与东方传媒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上海广播电视台同意将所持东方明珠股份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程序全

部划转予东方传媒,东方传媒同意接收该等股份。

2、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中东方传媒无需就接收东方明珠股份向上海广播

电视台支付任何对价。

3、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东方明珠职工的分流安置以及东方

明珠的债权债务的处置。

4、 份无偿划转协议》签署后,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披露、过户登记等

《股

手续。

( 二)吸收合并协议内容

2014年10月24日,文广集团公司与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签署了《吸收合并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吸收合并的总体方案:

1)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拟实行吸收合并,即由文广集

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

2)本次吸收合并后,文广集团公司将作为吸收合并方继续存在;东方传媒

和广电发展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解散并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

3)本次吸收合并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

和人员均并入文广集团公司。

4)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已设立的分公司(如有)应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

予以注销。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股份等则应归属于合并

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

5)由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系文广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吸收合

并后,吸收合并方暨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结构不变。

2、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承继安排

1)文广集团公司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东方传

媒和广电发展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其股东同意后,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

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

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

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主张提前清偿的,其相应债权(即文广集团

公司、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债务)将自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

理完成之日起,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承继和承担。

2)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东方传媒和广

电发展的所有债权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文广集团公司承继和享有。

3、合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文广集团公司有权要求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将其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

文件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文广集团公司,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种账

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2) 吸收合并协议》

《 生效后,文广集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持 吸

收合并协议》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资产转移至文广集团公司的权属变更登

记、过户等移交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文广集团公司承担。如有资产由于权属

变更登记、过户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文广集团公司

对该等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应积极配合文广集团公司,做好本次吸收合并的相

关工作。

4、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的员工将由文广集团公司进行接

收,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作为其现有员工聘用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由文广集

团公司享有和承担,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吸收合并手续的办理

1)文广集团公司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取得其

股东作出的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批准或决定以及《吸收合并协议》签署后,合并

各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

2)因东方传媒、广电发展分别为百视通、东方明珠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

例均超过30%,故还需进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向证监会提交要约

收购豁免申请文件,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

3)在取得以上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文广集

团公司、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三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相关资

产权属的变更登记、过户等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

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股东变更登记、东方传媒和广电发展所持股份公司的

股份过户等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文广集团公司承担。

6、特别约定

本次吸收合并包括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东方传媒、文广集团公司吸收合并

广电发展两个合并交易组成部分,若因其中一个合并交易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

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吸收

合并协议》对获得批准的另一合并交易和被合并方将仍然有效,文广集团公司和

该被合并方(即东方传媒或广电发展)将继续履行 吸收合并协议》

《 的相关约定。

7、协议的生效

《吸收合并协议》自各方签署,并在本次吸收合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

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偿转让给东方传媒,同时,收购人吸收合并东方传媒及广电发展的行为所致,不

涉及现金对价和付款安排,因此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第六节 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的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收购人正筹划对百视通、东方明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若收购人

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

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

资或者合作计划,或对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提出重组计划时,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因上述重大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更换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四、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计划

因上述重大事项要求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

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容

因上述重大事项要求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收购人将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因上述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提出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时,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

第七节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东方明珠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业务独

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人员独立;东方明珠将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并在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

( 一)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情况

文广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及衍生品开发、

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

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网络传输,网

站运营,现场演艺,演艺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

资管理,文化用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明珠主营业务为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广告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从

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商务咨询,珠宝首饰零售,日用百货,工

艺美术品。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形。

(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文广集团公司成为东方明珠控股股东。为避免同业竞争,

并保护东方明珠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文广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于本次收购完成后,本

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

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后续将根据东方明珠及本公司下属百视通的战略方向,

用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对相关业务逐步进行梳理、分步解决相关业务和资产的

调整问题。

三、关联交易

( 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文广集团公司及其前身文广集团及其

下属单位等关联方与东方明珠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易明细列表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占同 占同

占同类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交 类交

金额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易比 易比

例(%)

例(%) 例(%)

上海东方传媒

房屋租赁费 39.33 0.93 83.23 0.79 77.18 0.06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传媒 节 目资源使用

53.75 3.83% 34.43 0.32 36.50 0.03

集团有限公司 费

上海东方传媒

设备租赁费 60.68 0.57 58.62 0.04

集团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占同

占同类

关联交易 类交 占同类

关联方 交

内容 金额 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易比例

例 例(%)

(%)

(%)

上海文广科技

系统维护

(集团)有限公 18.87 100 37.74 0.11 40.00 0.23

费收入

上海东方传媒 工程及维

31.59 0.09 46.10 0.27

集团有限公司 护收入

上海广播电影

电视发展有限 工程收入 6.00 0.03

公司

上海翡翠东方

广告收入 1,650.94 13.89

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翡翠珍宝

文化传媒有限 广告收入 1,228.97 10.34

公司

(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行使股

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

或者高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

易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及各自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合计金额不存在高于3,000万元或

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

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各自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

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是否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

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

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

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即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5月28日),收

购人及其前身文广集团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明珠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

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为本次收购停牌之日前6个月内(即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5

月28日),文广集团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买卖东方明珠股票的情况如下:

( 一)收购人董事杨启祥的配偶廖学梅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3 年 12 月 4 日 -300 10.5

( 二)收购人副总编辑王治平的配偶王建芬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3 年 12 月 2 日 139,100 9.9

2 2013 年 12 月 3 日 20,000 9.4

3 2013 年 12 月 4 日 15,000 9.57

4 2014 年 1 月 2 日 47,500 9.72

5 2014 年 1 月 3 日 31,600 9.34

6 2014 年 1 月 6 日 28,300 9.13

7 2014 年 1 月 30 日 -142,400 10.78

8 2014 年 2 月 7 日 134,800 10.56-10.65

9 2014 年 2 月 10 日 8,700 10.89

10 2014 年 2 月 13 日 -143,500 11.47

11 2014 年 2 月 14 日 142,478 11.45-11.5

12 2014 年 2 月 18 日 -142,478 12.86

13 2014 年 2 月 19 日 107,200 12.8

(三)收购人党委副书记林罗华的配偶潘伟祺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4 年 2 月 13 日 -6,560 11.53

( 四)收购人演艺总监吴孝明的配偶刘菁韵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 日期 买入股数 买入价格 卖出股数 卖出价格

1 2013 年 12 月 3 日 -1,000 9.65

2 2013 年 12 月 4 日 -2,000 10.52

3 2013 年 12 月 5 日 2,000 10.21

4 2013 年 12 月 9 日 -3,000 10.55-10.75

5 2013 年 12 月 10 日 2,000 10.9-11.05 -1,000 11.1

6 2013 年 12 月 11 日 -1,000 11.15

7 2013 年 12 月 12 日 -1,000 11.12

8 2013 年 12 月 13 日 10,000 -10,000

9 2013 年 12 月 25 日 -1,000 9.4

10 2014 年 1 月 8 日 -1,000 9.33

11 2014 年 1 月 9 日 -1,000 9.65

12 2014 年 1 月 22 日 -1,000 9.62

13 2014 年 1 月 30 日 2,000 10.7 -1,000 10.81

14 2014 年 2 月 7 日 500 10.94 -2,000 10.85-11

15 2014 年 2 月 10 日 1,500 10.8

16 2014 年 2 月 12 日 1,000 10.59

17 2014 年 2 月 13 日 -3,000 10.9-11.34

( 五)收购人副总编辑徐浩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4 年 2 月 19 日 -4,600 13.1

2 2014 年 3 月 10 日 4,800 11.1

3 2014 年 3 月 18 日 -4,800 11.9

4 2014 年 3 月 21 日 5,700 11.3

5 2014 年 4 月 22 日 -5,700 11.62

6 2014 年 4 月 24 日 6,200 10.92

7 2014 年 5 月 14 日 -6,200 11.19

8 2014 年 5 月 20 日 5,000 10.7

9 2014 年 5 月 23 日 -5,000 11.06

10 2014 年 5 月 28 日 5,100 10.8

( 六)收购人副总编辑徐浩的母亲胡亚华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3 年 12 月 11 日 18,200 10.83

2 2014 年 1 月 22 日 -18,200 9.59

( 七)收购人技术总监汪建强之女汪书瑜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4 年 2 月 27 日 3,000 11.03-11.55

2 2014 年 2 月 28 日 -3,000 11.4

3 2014 年 3 月 4 日 5,00 11.6

4 2014 年 3 月 10 日 2,000 11.1-11.25

5 2014 年 3 月 11 日 4,900 10.95-11

6 2014 年 3 月 17 日 -6,400 11.28-11.3

7 2014 年 3 月 18 日 -1,000 11.63

8 2014 年 3 月 19 日 900

9 2014 年 3 月 20 日 5,100 11.69-12

10 2014 年 3 月 21 日 -2,000 12.6

( 八)收购人技术总监汪建强的配偶 杨惠娟 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4 年 4 月 1 日 2,000 11.08

( 九)收购人副总裁张大钟之母庄焕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

序号 日期 交易情况(股) 交易价格(元/股)

1 2014 年 2 月 18 日 -2,000 12.93

( 十)对上述人员买卖东方明珠股票情况的核查

根据廖学梅、王建芬、潘伟祺、刘菁韵、徐浩、胡亚华、汪书瑜、杨惠娟及

庄焕的书面声明,其投资东方明珠股票时不知晓相关的内幕消息,操作股票账户

完全基于个人分析。其投资行为未利用相关内幕信息,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除了上述人员存在买卖东方明珠股票的情况外,收购人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明珠股票的

情况。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 收购人最近三年的合并汇总财务资料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文广集团2011年度《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21207号)、文广集团2012年度《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3]第122396号)以及文广集团201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4]第122759号),文广集团最近三年的合并汇总财务数据如下:

( 一)合并汇总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2011 年 12 月

资产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2,224.80 1,104,738.67 1,159,802.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26 - -

应收票据 3,276.62 3,554.56 313.52

应收账款 205,385.42 129,330.66 88,707.96

预付款项 73,917.77 89,173.55 69,522.73

应收利息 692.89 444.04 625.73

应收股利 489.98 275.85 382.86

其他应收款 243,861.56 157,480.92 114,339.91

存货 363,390.02 346,106.30 313,533.22

其中:原材料 5,513.55 5,290.89 5,176.68

库存商品(产成品) 103,227.57 100,173.45 86,425.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016.36 4,198.13 -

其他流动资产 18,805.08 10,003.17 -

流动资产合计 2,316,209.75 1,845,305.84 1,747,228.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3,470.01 198,772.52 141,933.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2,000.00 -

长期应收款 19,788.82 20,809.39 609.13

长期股权投资 868,146.53 832,200.30 623,326.98

投资性房地产 74,881.96 101,578.09 102,526.22

固定资产原价 1,301,472.92 1,151,635.15 1,172,614.01

减:累计折旧 608,424.61 577,071.82 551,162.59

固定资产净值 693,048.31 574,563.34 621,451.42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04.62 1,707.87 1,729.39

固定资产净额 689,343.69 572,855.47 619,722.03

在建工程 267,996.96 310,699.77 243,175.39

工程物资 153.12 127.61 161.08

固定资产清理 11.2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76,370.87 139,675.94 137,664.46

开发支出 313.74 - 18.00

商誉 304,463.91 277,733.07 278,796.10

长期待摊费用 23,584.50 20,760.69 17,44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67.15 11,251.61 9,433.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76.88 182.99 2,98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7,169.41 2,498,647.45 2,177,791.01

资产总计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3,374.79 383,724.42 288,79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96,048.74 221,829.10 179,816.87

预收款项 279,670.97 151,466.35 184,745.89

应付职工薪酬 45,192.87 42,829.83 28,346.97

其中:应付工资 37,846.67 36,544.67 22,115.76

应付福利费 1,687.88 1,830.75 2,343.04

应交税费 44,280.21 38,154.51 44,144.18

其中:应交税金 39,973.43 34,163.11 39,515.36

应付利息 8,345.60 7,085.61 6,079.01

应付股利 2,253.67 2,483.21 2,736.89

其他应付款 222,999.21 186,014.09 208,290.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781.75 1,320.45 5,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8,813.46 11,164.77 10,464.19

流动负债合计 1,427,761.28 1,046,072.33 958,914.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2,538.20 124,883.44 86,971.59

应付债券 100,000.00 199,542.33 198,800.66

长期应付款 1,612.14 1,784.49 1,725.60

专项应付款 7,967.21 6,210.75 88,942.41

预计负债 432.36 753.50 1,148.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54.25 34,128.47 25,430.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48,278.52 48,206.76 7,817.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3,082.68 415,509.73 410,837.07

负债合计 1,780,843.96 1,461,582.07 1,369,751.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国有资本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 -

集体资本 - - -

私营资本 - - -

其中:个人资本 - - -

外商资本 - - -

资本公积 1,133,490.17 1,085,641.66 1,007,776.53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17,788.17 17,788.17 17,788.17

其中:法定公积金 17,788.17 17,788.17 17,788.17

任意公积金 - - -

未分配利润 1,037,985.84 938,199.92 744,672.6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75.09 -1,350.88 -594.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7,489.09 2,050,278.87 1,779,643.18

*少数股东权益 985,046.11 832,092.36 775,624.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2,535.20 2,882,371.23 2,555,267.26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963,379.16 4,343,953.29 3,925,019.14

( 二)合并汇总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其中:营业收入 2,323,654.44 2,149,798.89 1,932,967.1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251,138.99 2,123,048.15 1,914,732.03

其他业务收入 72,515.45 26,750.73 18,235.08

二、营业总成本 2,157,508.84 1,926,317.79 1,704,167.82

其中:营业成本 1,686,397.81 1,469,149.29 1,249,208.63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656,960.89 1,463,356.34 1,245,371.99

其他业务成本 29,436.92 5,792.95 3,836.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953.63 35,794.21 72,952.99

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327.12 34,330.92 71,198.81

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1,626.51 1,463.29 1,754.18

销售费用 129,588.77 127,286.40 109,658.69

管理费用 287,330.01 265,446.87 254,118.24

其中:研究与开发费 6,388.47 4,687.99 5,618.85

财务费用 18,424.05 15,367.86 8,293.81

其中:利息支出 45,507.48 34,984.85 25,037.57

利息收入 30,462.06 23,144.59 19,986.99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

-227.58 -221.16 -868.62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3,814.57 13,273.16 9,935.47

其他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15.67 - 950.03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2,406.99 39,224.08 179,118.7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4,758.37 -2,303.72 5,507.66

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8,568.25 262,705.18 408,868.06

加:营业外收入 63,710.77 57,985.93 34,707.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639.78 2,755.20 419.8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0.30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51,301.15 51,413.51 32,245.57

债务重组利得 278.42 - 78.69

减:营业外支出 1,932.90 2,114.76 3,117.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49.52 1,162.96 765.3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减:所得税费用 51,986.98 38,402.91 38,263.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8,359.14 280,173.44 402,195.18

减:*少数股东损益 101,789.91 87,871.14 60,831.35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569.23 192,302.30 341,363.82

补充资料:

主营业务利润 563,850.98 625,360.90 598,161.23

( 三)合并汇总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97,059.66 2,488,574.21 2,090,119.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36.44 9,822.35 9,941.9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8,412.10 171,850.14 308,414.70

现金流入小计 3,469,408.20 2,670,246.70 2,408,476.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43,229.26 1,597,347.78 1,299,546.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6,010.43 295,916.41 270,43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820.29 177,470.37 181,684.0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5,221.86 354,463.95 256,078.85

现金流出小计 3,068,281.85 2,425,198.52 2,007,74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126.35 245,048.17 400,732.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9,210.23 45,382.49 19,069.4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0,120.54 37,937.35 16,672.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8,056.42 22,097.46 1,559.53

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 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回的

6,741.37 - 1,041.31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25.85 6,806.38 143,398.71

现金流入小计 192,054.41 112,223.68 181,741.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62,581.65 170,491.52 164,375.06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692.75 288,256.95 207,190.88

取 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25,560.39 -45.65 83,195.23

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422.79 23,695.80 18,981.49

现金流出小计 399,257.58 482,398.62 473,74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203.17 -370,174.94 -292,001.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23,642.65 12,088.04 11,6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54,482.65 1,170.59 11,66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29,492.40 535,351.12 389,360.6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943.15 557.89 71,521.70

现金流入小计 1,109,078.21 547,997.05 472,542.3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70,861.93 405,883.54 344,286.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79,814.36 68,686.34 94,987.44

现金

其 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315.74 842.46 3,241.70

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738.65 3,259.70 1,856.15

现金流出小计 1,005,414.94 477,829.57 441,129.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663.26 70,167.48 31,412.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0.32 -104.24 -321.45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486.13 -55,063.53 139,822.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4,738.67 1,159,802.19 1,019,97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2,224.80 1,104,738.67 1,159,802.19

二、 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文广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22759号)。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建军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3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

限公司所编制的《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

责任。

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江咏

项目主办人: 袁敏捷 崔为超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 月 3 日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盖章)

事务所负责人:程晓鸣

经办律师:徐国荣 刘阳芳

签署日期:2014 年 12 月 3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 收购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 本次收购相关的决策文件

4、 本次收购相关协议

5、 收购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说明

6、 收购人及其下属单位等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在报告日

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交易的合同

7、 收购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8、 收购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

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证明文

9、 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证明文件

10、 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 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 收购人及其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