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险业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 2019-06-05 07:57:00

摘要
为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规范车险销售行为,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2019年6月1日起,大连地区在辽宁省内率先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即投保人需使用自己的金融账户支付车险保费,确保投保人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据悉,此项工作已在河南、江苏、深圳、广西、广东、海南、新

  为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规范车险销售行为,进一步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2019年6月1日起,大连地区在辽宁省内率先实行“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即投保人需使用自己的金融账户支付车险保费,确保投保人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据悉,此项工作已在河南、江苏、深圳、广西、广东、海南、新疆、甘肃、山东等地实施,财险公司在收取车险保费时将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车主信息一致,同时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时将对客户电话真实性进行验证。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

  目前,车险缴费方式更加多元,为私家车投保时,可以使用银联卡、微信、支付宝(以各保险公司实际开通支付方式为准)等缴费方式;选择现金、个人网银转账缴费的消费者需要到财产保险公司自有营业场所进行销售过程录音录像;为单位车辆投保的,应使用企业账户或银行票据方式缴纳保费。而且保险公司将在实名缴费过程中保护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同意,不会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保险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另外,实名制已成为多个行业的规范性要求,我国银行、证券行业分别于2000年、2006年相继实施实名制。对于保险业,《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发布,进一步推动了保险业实名缴费进程。对于消费者而言,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制度保护了车险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履行保险产品说明义务,有利于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车险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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