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个别媒体报道内容对客户造成误导 我行是独立的法人主体

来源:蓝鲸财经 2020-08-18 10:25:00

摘要
8月17日,蒙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致客户的一封信》,信中指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包商银行依法被提起破产申请的消息。由于包商银行接管及重组政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个别媒体对有关信息了解不充分,传播报道的内容对客户造成了误导,对蒙商银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8月17日,蒙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致客户的一封信》,信中指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包商银行依法被提起破产申请的消息。由于包商银行接管及重组政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个别媒体对有关信息了解不充分,传播报道的内容对客户造成了误导,对蒙商银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蒙商银行:个别媒体报道内容对客户造成误导 我行是独立的法人主体

  信中称,蒙商银行是一家新设立的国有城市商业银行,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出资设立)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的新银行。

  “蒙商银行依法收购承接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由蒙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蒙商银行在信中表示。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关于蒙商银行成立答《金融时报》记者问时表示,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资料显示,蒙商银行第一大股东是央行全资设立的存保基金,持股比例27.50%;第二大股东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为16.67%;徽商银行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5%。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银行作为包商银行的托管方,其全资子公司建信投资持有该行5%的股份。此外,还有7家股东持有该行股份,具体情况为:内蒙古电力(8.3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8.3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内蒙古金融资产和内蒙古公交投(5%)、包头市财政局(2.08%)以及北方稀土(行情600111,诊股)(600111,股吧)(2.08%)。

  据蒙商银行介绍,自2020年4月30日成立以来,蒙商银行立足内蒙古区域,依法稳健经营,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个人客户规模达到433万户,储蓄存款突破500亿元大关。近期,国内权威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评级报告,给予蒙商银行主体长期信用AAA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4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新银行即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据了解,杨险峰、乔俊峰均来自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