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圣义:完善理财基础制度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8-06 09:54:00

摘要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副总裁管圣义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银行理财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但净值化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仍较大。从银行理财及理财公司发展实际来看,包括产品销售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等基础性制度还需加快完善。

           

资管新规落地两年来,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发展成绩斐然。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副总裁管圣义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银行理财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但净值化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仍较大。从银行理财及理财公司发展实际来看,包括产品销售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风险评级等基础性制度还需加快完善。


积极稳妥推进转型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当前银行理财转型进展,转型过程中面临哪些挑战和压力?


管圣义: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要求,理财净值化转型在产品端和投资端同步推进。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与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可以看出,过去一年,银行业机构按两个新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业务转型,且全市场理财余额未出现大幅下跌,仍以6.15%的增幅平稳增长,余额23.40万亿元,可以说成效还不错。同时,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量与存量的增长,也表明产品在销售中逐渐为投资者所接受。


不过,数据背后也折射出银行理财转型的压力和挑战。银行理财净值化管理涉及组织架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产品创设与销售体系、运营管理体系、风控体系、投资体系、估值体系、信息披露体系等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完善,还要进行老产品特别是非标资产的持续压降等,对银行理财管理提出很大挑战。


用好金融科技完善基础制度


中国证券报:在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过程中,基础制度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接下来还有哪些制度亟待完善?


管圣义:银行理财市场因庞大的发展规模、众多的发行主体、广泛的投资客户、丰富的投资资产种类成为我国大资管中最为重要的子类别。接下来,应加快金融科技在理财产品管理、账户管理、支付与清算、普惠金融、风险管理、非现场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从银行理财及理财公司发展实际看,理财业务基础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理财产品的销售管理制度,特别是理财公司的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根据理财新规提出的产品销售、代销要求,需要完善线上销售、柜面销售、代销管理等制度安排。


二是完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理财评价。目前,各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做法不一样,缺少规范指引,特别是产品发行前初始评级与产品运作存续期间风险评级的一致性问题;同时,银行理财运作情况、投资运作能力等亟需客观评价。


三是完善理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对于如何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应有统一评估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应制订投资者风险测评的行业规范性文件,明确初始评级、后续动态跟踪评级、特殊类投资者风险测评等要求。特别是理财公司产品通过其他机构代销,代销机构未能将合适理财产品卖给合适投资者的风险边界问题。


四是尽快出台理财的公允价值计量与净值计算方面细则、净值披露规范、会计报表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五是完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规范指引,以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信息披露存在标准不一致、查询不方便、渠道混杂、信息分散、净值披露不到位等问题。


六是完善非标资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从国外大资管发展看,资管产品除投资债券、股票市场外,也在进行其他类资产的投资,如另类投资等,且占比有不断扩大趋势。我国理财投资资产涉及标债资产和非标债资产,对非标资产市场基础设施的安排应不断完善。


七是完善理财风险控制与管理。须充分认识到,基础制度的完善和建设不能为了促进市场的活跃性、参与主体的便利性而忽视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完善的基础制度建设是大资管监管的重要抓手,应紧密结合理财业务特点,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控。


此外,理财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整个大资管市场的发展。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设施,努力实现理财同其它资管产品在税收、基础资产市场交易开户规则等方面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各类资管产品协同运作。


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中国证券报:投资者权益保护对于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至关重要,在投资者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还有哪些短板待补?


管圣义: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客户风险意识,对于当下过渡期内银行理财发展尤为重要。投资者教育应涉及两类人群:一是理财市场从业者,二是理财产品投资者。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助于投资者对理财净值型产品的接受和理解。


一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在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卖者尽责”内容,主动加强对投资者在资产风险、专业能力提高等方面培训。


二是理财产品管理人、销售机构仍是投资者教育主体。理财产品发行人应制定针对客户的教育和培训方案;理财产品的销售主体、管理人必须是合格的理财从业人员。投资者教育也可由中介机构、监管机构进行,并加强对发售机构的监管。


三是加强理财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管理。从行业管理上制定理财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体系,明确不同岗位、层级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拟定相关的规范指引等。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定明确的理财行业管理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投资者教育的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考核和评价要求,加强对理财从业人员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尤其是产品销售机构具体落实情况等。


五是发挥中国理财网行业集中信息披露的作用。加强资管产品信息披露,是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净值化转型的重要环节。中国理财网作为银保监会授权的理财产品查询唯一指定平台,按照“理财新规”要求,进一步丰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内容和功能,方便投资者查询、检索、比较,有效提高理财产品的信息透明度,为理财从业人员、投资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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