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火力全开!7月已有12张罚单砸向私募,知名机构也中招

来源:金融界 2020-07-08 09:52:00

摘要
私募监管旋风雷厉风行,进入7月,地方证监局已经发布了12张罚单,针对辖区内的问题私募机构。

来源:中国基金报

私募监管旋风雷厉风行,进入7月,地方证监局已经发布了12张罚单,针对辖区内的问题私募机构。

比如深圳证监局对红树基金一口气发出4张罚单,公开谴责,因为其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公司及高管做好风险处置。还有知名机构、曾经挂牌新三板的达仁投资也收到警示函,也有私募出现基金滚动发行、分离定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募内幕交易亏损,都受到监管处罚。

一家私募连接4张罚单监管公开谴责、要求做好风险处置

7月7日,深圳证监局一口气开出了4张监管罚单,全部是针对同一家机构,分别是深圳红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高管任重伊、刘全、梁彬。

深圳证监局表示,红树基金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情形。这些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要知道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对买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有严格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而这家红树基金在销售私募产品过程中,并不合规,不仅向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推荐、销售,还承诺最低收益。

从深圳证监局开的罚单的措辞,就知道这家私募机构的问题的严重性。深圳证监局表示,红树基金的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2013年至2019年间,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金君去查了一下,红树基金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公司大股东是自然人梁彬,持股92%,还有任重伊持有8%,法定代表人是刘全。跟红树基金关联的是华汇财富的平台,两家公司高管有关联,公开资料也显示,任重伊是华汇财富的创始人、CEO。红树基金出现经营异常情况,今年4月被列入经营异常机构名录,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从罚单可以看出,刘全自2016年11月18日起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梁彬自2013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而任重伊是公司的监事,他们对红树基金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深圳证监局对红树基金及其高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通过官方网站、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和深圳私募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开渠道,对其予以公开谴责。

同时要求公司及高管,应当在收到本监管措施决定后,立即协调组织公司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全面清理核查公司基金财产情况,主动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尽职履行好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全力做好相关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拒不配合监管,未按要求组织公司进行整改或妥善处理相关风险,证监局将进一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承诺最低收益私募被开罚单知名机构达仁投资收警示函

7月,深圳证监局也对深圳市誉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卢成旺开出罚单,出具警示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主要问题是,该私募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况,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证监局也要求该私募,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工作,切实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全面清理核查基金财产情况,主动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全力做好相关产品风险处置工作,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还有知名私募机构达仁投资,也在今年7月2日接到了监管的罚单。主要问题是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部分投资者风险测评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的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达仁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在深圳成立,注册资本11.05亿元,法定代表人是王伟东。2015年1月12日,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1639,后于2017年12月26日起终止挂牌。

基金滚动发行、分离定价私募及高管收到监管警示函

最近浙江证监局公告的一些私募罚单也值得注意,里面提到一些私募基金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基金滚动发行、分离定价等情形,就是产品分期滚动发行,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脱离标的资产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

7月3日,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常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总经理宋建飞开出罚单,出具警示函。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五项:

一、部分基金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按照预期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二、部分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将基金通过管理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如实向投资者披露。

三、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

四、部分基金存在分期滚动发行,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脱离标的资产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

五、未要求所有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另外,7月3日,浙江证监局也对杭州浪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姜寿成出具警示函,主要问题是,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在初始募集期间落实投资冷静期要求和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访、部分基金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未及时在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等。

将投资者期货投资的钱跟私募基金同用账户青海私募收监管罚单

还有青海的一家私募青海万相元邦投资,因为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向投资者披露份额净值,而且将投资者作期货投资的钱,跟一只私募基金同用一个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被监管点名。

青海证监局表示,青海万相元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元邦五号·牡丹稳健型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未按照《元邦五号·牡丹稳健型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份额净值报告。同时,2015年1-5月期间有4名投资者向公司在中国银行海东平安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入634万元作期货投资,与公司后期成立并投资运作的私募基金元邦五号·牡丹稳健型资产管理计划共用同一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

《私募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不能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这家私募如此混用账户,问题很大,被监管责令改正。

内幕交易股票亏损超5300万私募黑天鹅被罚没385万

另外,广东证监局在7月1日开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值得注意,针对的是深圳前海黑天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高管谌立峰,内幕交易“冠昊生物”的事件。

经查,黑天鹅时任董事长兼投资总监谌立峰经由内幕信息知情人周某军介绍而获悉“冠昊生物”的内幕信息,并接受其委托,通过参加相关会谈和尽调等,实质参与寻找外部资金拆除惠迪森结构化股东等相关工作,黑天鹅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时间不晚于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11月21日,“弘瑞29号”的资金到位,谌立峰的黑天鹅资产是投资顾问。谌立峰独立制定“弘瑞29号”交易“冠昊生物”的具体时间区间和价格区间等交易决策后,除了自行直接在信托公司指定的投顾交易系统下单委托完成少量交易外,主要通过向交易员吕某下达口头指令并由后者下单委托完成大部分交易。

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弘瑞29号”账户买入“冠昊生物”股票8,638,227股,买入金额199,724,622.15元;截至调查日未卖出,账面亏损53,015,065.58元。另外,截至调查日,黑天鹅公司共收取交易“冠昊生物”股票行为对应的投资顾问管理费用合计937,777元。

深圳证监局表示,黑天鹅资产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对黑天鹅资产没收违法所得937,777元,处以罚款2,813,331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谌立峰处以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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