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延长包商银行接管期限至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和讯网 2020-05-23 16:50:21

摘要
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公告表示,自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

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公告表示,自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等工作。目前,蒙商银行已设立并顺利开业,运行平稳。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正在有序进行。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七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在今年的代表提案中,来自央行系统的多位代表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就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完善商业银行解散、清算、破产等规定,并适当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丰富违法行为处罚手段,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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