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文爱华:应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积极探索乡村金融新模式

来源:和讯网 2020-05-20 14:10:48

摘要
乡村金融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的总体框架;2035年实现乡村金融现代化,全面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带来了有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乡村金融应该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的总体框架

乡村金融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的总体框架;2035年实现乡村金融现代化,全面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带来了有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乡村金融应该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的总体框架;2035年实现乡村金融现代化,全面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2050年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文爱华指出,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当前农民收入依然不高,依靠自身的储蓄难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财政投入有限,不可能大包大揽。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必须配套大力发展乡村金融,引导资金和综合金融服务向农村地区流动,大力支持乡村振兴。

在文爱华看来,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进一步丰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手段:

首先,应制定乡村金融相关法律,优化乡村金融顶层设计,为乡村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在政策目标、经营环境、组织形式、经营情况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尤其是当前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差异更大,需要在国家统一的金融框架下,出台专业性的乡村金融法律。

其次,应优化金融监管,加大政策扶持,为乡村金融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为此,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由主体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在监管部门内部单独设立乡村金融部门。在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方面,除了涉农贷款以外,单独增设乡村金融等方面的指标。并继续用好差异化准备金、农业贷款贴息、涉农机构补贴等工具,对乡村金融方面积极作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和激励。还应通过开放乡村区域金融远程操作限制,提升交易限额,允许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通过合作与代理的模式来发展部分业务等措施,将助农取款平台打造成综合化的支付平台。

再次,应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积极探索乡村金融新模式,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乡村金融新生态。国有大行应成立“三农”事业部或者乡村振兴金融部,依托金融科技和互联网技术,下沉服务重心,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在经营发展、经营服务、运维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打造全新的乡村金融发展模式。金融服务依托相关平台,实现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为主、线上线下融合转变,降低金融机构成本,提升服务半径。在信贷方面从满足传统单一的农户信贷需求,向新兴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下综合多元的金融需求演进。

另外,应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抵质押配套机制,促进乡村信贷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不对称是影响乡村信贷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应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政务、农业农村综合平台建设,综合收集农户个人和农村企业的交易信息、财政补助信息、税收信息、产权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信息,并直接与相关金融机构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平台互联、数据互通’,鼓励金融机构依据大数据信息研发推广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线上产品。”文爱华说。

另一方面,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范围,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要加快完成农村财产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查询平台和抵质押登记平台。农村相关财产权益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进行规范管理,可从法律上明确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相关土地权益抵质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并建立完善农村财产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公开市场、交易平台和相关配套机制,建立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农机、农产品、农资等资产公开透明、交易活跃、规范顺畅的流转市场,增强资产的流动性,解决抵质押物的后续问题,以增强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

此外,应加快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的发展,探索有效的乡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为此,在加快设立国家农业融资担保基金,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分担金融机构相关风险的同时,要进一步培育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快农业保险推广。还应加快农产品期货的推广,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以保险公司为媒介,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机制,将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价格风险通过保险公司承保将价格标的转移到期货市场,分散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并从制度上杜绝利用期货市场进行投机操作的问题。

最后,要加强金融普及教育,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为此,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基本金融知识教育和宣传,让农民群众熟悉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性,并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要落实金融安全主体责任,形成以政府牵头、地方金融监管局为主、一行三局共同参与、其他各单位多方支持与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好日常的金融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风险高发领域的日常监管,对暴露出风险隐患的及时清理处置。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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