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位退休老人巨资买了泰康人寿一款保险后 发现被“欺骗”了

来源:新浪财经 2020-04-22 14:49:00

摘要
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忽悠式销售,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事儿不少,而最容易被忽悠的往往是退休老人。接到一个投诉,济南市一位退休老人在投入200万元巨资购买了泰康人寿的“养老社区”保险,然后在考察后发现自己彻底被忽悠了,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向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以及泰康人寿总部反应情况,要求退保,结果,不仅至今得

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忽悠式销售,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事儿不少,而最容易被忽悠的往往是退休老人。

接到一个投诉,济南市一位退休老人在投入200万元巨资购买了泰康人寿的“养老社区”保险,然后在考察后发现自己彻底被忽悠了,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向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以及泰康人寿总部反应情况,要求退保,结果,不仅至今得不到回应,而且惹了一肚子气。

这位退休老人购买的这款保险是“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和“泰康附加幸福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产品。

认真研究了下泰康人寿这款以”养老社区“为基调的保险,发现不仅仅是忽悠式销售,而且除了入住养老社区外并未任何实质性保障功能。

投诉者的投诉材料主要是针对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的反馈:“我发现泰康人寿实际上是以养老社区为幌子向我兜售了劣质的保险产品,在我向其讨要说法并提出退保要求时,更是遭到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银保部经理陈晓琪的傲慢对待。对于泰康人寿的种种恶劣行径,细数如下。”

第一,忽悠销售。

投诉者称,当时购买这款保险主要是为了“养老”。当时泰康人寿山东分公司银保部经理陈晓琪以及业务员王宝童向其推销这款保险时,一再强调只有购买200万元的保险才能入住泰康养老社区,并称泰康人寿首先提出建设养老社区的概念并成为最早筹建养老社区的保险公司。

合同显示,这款产品年交保险费40万元,缴费期限5年。截至目前,投诉人已经缴纳了120万元的保险费。不过,即使不购买200万元的保险,缴纳20万元的保证金并充值70万元的乐泰卡仍然可以入住泰康养老社区,3年后20万元的保证金还可全额退还,通过这种方式入住的月费更可享受6折的优惠,而购买保险却享受不了6折的优惠,直接缴费式的入住条件、入住费用和折扣比例等均比购买保险优惠。

投诉人称,更为重要的是,我花费高额保费获得的入住权只有一次,而且只能在一个城市的养老社区入住一次,无法按照其公开宣传的那样实现“候鸟式”的养老。知道此事后我与泰康人寿业务人员王宝童及银保部经理陈晓琪进行对质,对方对此并无任何的异议。

第二,非常劣质的保险产品?

老人显然是请了专业人士研究了这款产品。

泰康人寿销售给我的主险和附加险中的“年金”概念前后不一致,极容易让人产生混淆,而且附加险中的计息只以每年返还额80000元为基数,变相压低了可以计息的本金数额,是一款非常劣质的保险产品。

老人购买的这份保险除了“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主险外,还有“泰康附加幸福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附加险,泰康业务员给我介绍的时候说的眼花缭乱,保单中有年金领取额80000元的概念,附加险中也有年金的概念,但附加险中年金的数额并不明确,是否也是主险中的80000元?

根据格式合同不利解释的规则,泰康人寿应当按照两个80000元的标准向我支付年金,但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我才发现,附加险中的年金与主险中的年金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附加险中的年金实际上只是80000元的利息。泰康人寿的这一款险种的计算公式非常复杂,保险条款晦涩难懂,同一个词汇在主险和附加险中的指向和概念却截然不同,以至于很少有人能看得懂,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我投入200万元实际上没有任何理财或其它保障性功能。

实际上,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作为主险,主要的保险责任就是把我交纳的200万元保险费分25年逐年返还给我,每年返还8万元,除全额返还保险费外主险并无任何其它的权益。另外,上述每年返还的8万元将转入泰康附加幸福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保单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最低按照2.5%的保证利率计息,正常情况下按照4.4%的标准计息,但应当注意的是,附加险是以每年返还的8万元为基数计算收益的,并不是以200万元为基数计算的。如果我将200万元存入银行,在不计算复利的情况下,每年以200万元为基数计算的收益率都会在4-5%左右,泰康人寿这款保险产品通过复杂的条款降低了我的实际收益,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可以说在没有养老社区这一卖点的情况下,其没有任何的优势和价值,是一款非常劣质的保险产品。

第三,与公司协商受到言语威胁。

据老人反应,在发现被骗之后,他与泰康人寿相关人员多次沟通,但结果并不理想,甚至与泰康人寿银保部经理陈晓琪沟通时,收到其恶言相向。如:我们泰康不缺你那200万保单,就是2000万我不在乎。谁卖给你的找谁去,你去找王宝童和中信银行去。以上所述言论均有电话录音为证。

老人说,泰康人寿作为一家大公司,应该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收到保护,但是其业务人员的粗暴态度令人震惊、愤懑!对待我一个60多岁的老人用这种态度,其个人素质之低和泰康人寿对她的培训、管理之差可见一斑!

第四,购买保险时多次与同业产品比较,诋毁同业公司,令我产生泰康人寿是产品好、信誉好的大公司。

老人称,在他对产品还有犹豫的时候,泰康人寿业务员拿出包括“泰康养老社区保险与国寿养老社区保险的优劣对比”、“保险公司赔付风险压力大只有泰康保险盈利”等宣传资料,这让许多我们觉得十分信服,甚至是抱着感恩的心情购买了泰康人寿的保险。

老人称,以上均是我—一位普通的保险消费者的经历,这让我以及我的家人感到非常气愤,多次因为处理此事血压升高、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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