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浦发银行代销私募产品违规事件 来理清私募基金代销需满足的资格

来源:财·茶道 2020-04-19 17:21:58

摘要
浦发银行的“五大”违规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

通过浦发银行代销私募产品违规事件 来理清私募基金代销需满足的资格


浦发银行的“五大”违规


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


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该行在产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以上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承担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代销需满足的资格


第一,私募基金的销售主体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当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的私募管理人;另一类则是需要在证监会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同时也是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因此对于能够从事私募基金代销的主体而言,它们必须符合第二类主体资格,才能从事私募基金销售的相关工作。


第二,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明确私募基金的100万门槛限制。即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不得借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也不得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任何产品。


第三,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在私募基金产品推介过程中必须禁止使用如下几类媒介:第一类是所有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等;第二类是所有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第三类是互联网媒介,包括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第四类是公共传播媒体,包括海报、户外广告;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


第四,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在私募基金产品推介过程中明确禁止的几类行为:第一类是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第二类是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第三类是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等;第四类是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等。


第五,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规范代销责任归属。所有代销主体必须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同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私募管理人还需与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机构签署基金销售协议等,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第六,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遵从基金管理人建立的开户制度。即基金管理人会与监督机构联名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还会签署监督协议等。


第七,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遵从投资者回访确认制度。即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需要安排本机构的推介业务人员进行录音电话、电邮等形式的回访,同时在回访过程中必须遵从客观原则,不得诱导投资者等。只有经过回访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才能签署基金合同。


第八,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限制,只有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


第九,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需要建立投资冷静期制度,建立投资者资料保管制度,明确投资者标准等。


所以,只有同时符合以上所有资格的机构才能算得上真正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才能合法、正规的参与私募基金销售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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