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销售总监伪造公章集资诈骗900多万 被判11年

来源:新浪财经 2018-07-27 09:13:00

摘要
新浪财经讯 7月2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海通证券镇江中山西路营业部销售总监夏泳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夏泳在2014至2017年间,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虚构购买私募基金、公司内部理财产品等资金用途,向8位投资者非法集资1209万元,其中除去支付的利息295.5

新浪财经讯 7月2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海通证券镇江中山西路营业部销售总监夏泳集资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夏泳在2014至2017年间,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虚构购买私募基金、公司内部理财产品等资金用途,向8位投资者非法集资1209万元,其中除去支付的利息295.5万元,实际骗取人民币913.5万元。

海通证券销售总监伪造公章集资诈骗900多万 被判11年

夏泳,男,1970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海通证券镇江中山西路营业部营销总监,住江苏省。被告人夏泳因涉嫌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于2017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以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现羁押于镇江市看守所。

经法院审理查明:

1.2016年6月,夏泳以购买海通证券内部储蓄为由,以月息1%骗取受害人张某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后支付利息人民币9万元,实际骗得张某人民币91万元。为获得集资参与人张某的信任,夏泳还使用刻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字样的假公章在与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印章。

2.2017年5月期间,夏泳以购买海通证券内部储蓄的名义,以年息15%骗取集资参与人徐某现金人民币50万元。

3.2017年3月至4月期间,夏泳以购买内部储蓄为由,以月息5%-10%骗取集资参与人陈某现金人民币80万元。

4.2017年1月6日,夏泳以私募基金为由,以月息10%骗取集资参与人朱某人民币40万元,后支付利息人民币8万元,实际骗得朱某人民币32万元。

5.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夏泳以私募基金为由,以月息3%骗取集资参与人谢某人民币20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人民币45万元,实际骗得谢某人民币155万元。

6.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夏泳向集资参与人方某许以月息5%—10%,以购买公司内部理财为由骗取集资参与人方某人民币634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233.5万元,实际骗取方某人民币400.5万元。

7.2017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夏泳以公司有内部新产品、月息3%,骗取集资参与人苏某投资人民币80万元。

8.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夏泳以私募基金为由,向集资参与人田某许以年息50%,骗取集资参与人田某投资人民币2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决夏泳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夏泳继续退赔相关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9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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