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违规还是方正证券说谎?

来源:用益信托网 2020-03-12 08:31:29

摘要
3月10日晚,方正证券(行情601901,诊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认购了中信信托发行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规模为2.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余额为本金2.3亿元及第1期信托收益550.73万元。公司于近日得知,公司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全部

  3月10日晚,方正证券(行情601901,诊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认购了中信信托发行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规模为2.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余额为本金2.3亿元及第1期信托收益550.73万元。

  公司于近日得知,公司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为防范和化解上述情况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应对方案》。

  一、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动管理)。

  2.发起机构/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期限:9个月,至2020年7月12日结束。

  4.预期收益率:9.5%/年。

  5.信托规模:已成立40亿元,2019年11月计划增发16亿元。

  6.资金用途: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二、发现风险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认购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2.3亿元。

  认购信托计划后,公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2020年2月,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经公司向中信信托询问后,中信信托告知公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贷款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信托提供的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公司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得知,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经公司向方正集团问询,根据方正集团3月10日复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三、风险应对方案

  (一)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牵头核查该事项,公司执行委员会具体执行,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该风险事项,工作组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时报告事项进展情况。

  (二)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三)针对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尽快研究财务处理方面意见,确保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份公告非常有看点,以上是全部内容,小编并没有任何删减!

  那么到底是中信信托违规挪用信托资金还是方正证券变相输血大股东呢?

  我们先来理一下这份公告:

  1、公告明确指出这是中信信托主动管理的信托产品,中信信托要承担管理责任;

  2、方正证券表示其对信托资金流向方正集团事先并不知情,与信托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完全不符;

  3、资金被挪用的原因是拿去“借新还旧”,用于偿还方正集团前期对中信信托的债务。

  4、方正证券表示会采用一切措施,讨回这2.3亿。

  截止到目前,中信信托并没有进行任何回应,如果方正证券公告属实的话,那么中信信托存在严重管理失职,这种情况在信托行业里面也是非常罕见的。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小编猜测中信信托直接挪用信托资金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中信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先把钱打给了融资方武汉弘盛,然后项目公司再把钱打给了方正集团,而这整个项目就是包装出来的资金通道,不过中信信托肯定存在资金监管失职的责任,正常情况下,房地产信托项目都有资金监管协议,这么一大笔资金转移到方正集团,中信信托不可能不知情。

  其中公告中还捅破了中信信托和方正集团之间“借新还旧”的方案,这段在整个公告中看上去很多余,但叙述的很详细,表面上是在证明方正证券不知情,实际上是在给整个事件定性,这就是一起有预谋的事件。

  另外,这份公告看上去是一个风险提示公告,实则更像方正证券向中信信托下达的一份讨债申明,言辞非常犀利。

  最后,关于这个产品,小编还有几个疑惑:

  1、这个产品总规模56亿,而方正证券投资了2.3亿,剩下的资金是哪里来的呢?有没有个人投资者?

  2、方正集团和中信信托确定“借新还旧”业务方案,那方正集团有没有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类似的方案呢?

  3、整个事件中,方正证券真的事先不知情吗?

  4、在方正集团破产重整关键性的时候,发生这种事情,会不会对破产重整的进程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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