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银保监会 2020-03-05 15:47:51

摘要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意外险是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范围灵活、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社会需求广泛,客户数量众多。近年来,意外险作为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意外险是一种保费低廉、保障范围灵活、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社会需求广泛,客户数量众多。近年来,意外险作为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提升全社会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风险的意识、增强全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由于意外险市场基础薄弱,意外险定价机制科学性不强,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印发了该《意见》。

  二、《意见》制定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内生发展机制,支持市场主体通过改革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坚持法治化方向。完善意外险监管规定,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三是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保险监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意外险产品和服务。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解决意外险市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市场平稳发展前提下推进具体改革措施,防止市场出现剧烈波动。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重点突出2020年及2021年的改革任务,主要围绕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发展根基等三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

  一是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主要包括: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意外险定价假设规定,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切实防范风险;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

  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主要包括:针对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系统梳理意外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政策规定,制定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意外险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黑名单”、“灰名单”标准,加强风险预警。

  三是夯实发展根基。主要包括: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意外险风险等级和职业分类标准,完善保险业意外伤残评定标准,努力争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中;探索制定意外险基本条目示范写法,推动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

  四、《意见》的出台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通过有序推进意外险市场“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的各项改革措施,意外险价格扭曲的问题根源将得到彻底解决,市场乱象丛生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变,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将基本建立。主要包括:通过改革,意外险费率形成机制将更加科学,价格能够更加充分反映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和市场供求关系,责任准备金监管将进一步强化,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产品和服务将不断优化,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不同场景人群需求的价廉物美的意外险产品将不断涌现,“意外险+服务”创新模式将得到广大群众的更多青睐。通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集中整治,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的机构和责任人将会依法严肃处理,市场整体面貌将焕然一新;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将统一,重点领域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监管制度将更加健全,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的发展将更加规范、协调;市场主体意外险信息披露制度将更加完善,信息披露的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内容会更加详细。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意外险作为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提升全社会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风险的意识、增强全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意外险市场基础薄弱,定价机制科学性不强,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把意外险改革放在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中同谋划、同部署,紧紧围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加强监管、补齐短板、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方向,以改革意外险费率形成机制为目标,建设体系科学合理、规则公开透明、格局规范有序、服务领域广泛、社会普遍认可的意外险市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围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内生发展机制,支持市场主体通过改革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

  二是坚持法治化方向。完善意外险监管规定,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保险监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意外险产品和服务。

  四是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在保持市场稳定基础上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解决意外险市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市场平稳发展前提下推进具体改革措施,防止市场出现剧烈波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建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到2021年底,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格局更加规范有序,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广大群众更加认可。

  二、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

  (四)健全意外险精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意外险定价假设规定,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切实防范风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市场情况等因素科学厘定符合市场实际的费率,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

  (五)建立产品价格回溯调整机制。施行意外险价格定期回顾分析制度,采取市场主体自查、监管部门抽查、引导公众监督等方式,使产品定价“回头看”成为新常态。探索建立与内控水平、销售渠道、销售方式、赔付情况等因素挂钩的费率调整机制,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渠道费用过高、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

  (六)编制意外险发生率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数据,建立保险行业意外险数据库,编制意外伤残、死亡等发生率表,提高定价精细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处理、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

  (七)大力推动产品自主创新。健全以市场主体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产品创新机制,支持研发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不同场景人群需求的意外险产品,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创新模式,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三、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八)集中整治市场突出问题。针对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按照市场主体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严格依法执行对机构和责任人的双罚制度,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及人员依法清理一批、处罚一批、规范一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情况。

  (九)健全市场行为监管制度。系统梳理意外险市场行为监管的政策规定,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制定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原则和尺度,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性。研究完善重点领域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监管制度,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团体意外险与责任险规范、协调发展。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丰富意外险统计分析指标,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意外险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由简到详的原则,逐步公开定价依据、经营数据、理赔机构、典型案例、合作机构等信息,提高意外险市场透明度。对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着力防范骗保、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依托保单信息登记平台,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基础上,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意重复投保、高额投保等高风险客户,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研究制定“黑名单”“灰名单”标准。

  四、夯实发展根基

  (十二)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强意外险市场情况分析,深入开展政策研究,把握意外险市场发展规律,完善监管制度。加强意外险监管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增强监管有效性。

  (十三)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从组织架构、激励机制、日常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意外险运营有关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体系,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十四)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根据保险业特点和意外险市场情况,研究制定意外险风险等级和职业分类标准,提高意外险市场规范化水平。完善保险业意外伤残评定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探索制定意外险基本条目示范写法,推动产品条款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

  (十五)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基础平台作用,组织建立行业意外险反欺诈工作联盟,提升行业整体防控欺诈风险的水平。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医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击保险欺诈、防范道德风险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十六)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意外险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意外险改革作为全面深化保险业改革、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治理能力和内控水平、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改革实施工作的指导,协同推进意外险改革。

  (十七)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推进意外险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意外险改革的重点,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真抓实干,蹄疾步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注重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文件宣传和解读,做好解释说明,为意外险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畅通意见沟通渠道,积极回应各方合理诉求。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对意外险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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