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工资太低 第一创业证券被证监会警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02 10:21:00

摘要
给合规人员工资太低,证监会都看不下去了!近期,证监会对第一创业证券出具警示函,理由是公司存在部分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深圳证监局称,在开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核查

给合规人员工资太低,证监会都看不下去了!近期,证监会对第一创业证券出具警示函,理由是公司存在部分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

给员工工资太低 第一创业证券被证监会警示!

深圳证监局称,在开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核查时,发现第一创业证券存在部分业务部门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

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相关人员配备,提高公司合规保障水平。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合规负责人与合规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合规负责人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得低于中位数;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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