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实践与创新思考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9-09-09 08:31:40

摘要
□彭远汉朱璇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成立及实践,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保险业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来讲,保险行业拥有较大的保费规模,中保投资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资本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既可对接国家经济战略、混改等市场需求,另又可通过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股权投资以及引导长期资金支持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领

  □彭远汉 朱璇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的成立及实践,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保险业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来讲,保险行业拥有较大的保费规模,中保投资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资本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既可对接国家经济战略、混改等市场需求,另又可通过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股权投资以及引导长期资金支持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转型。对保险业来讲,随着保费规模的增加,保险公司资本运转将更为充足,中保投资为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机会,比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成为保险行业长期资金的综合性投资平台。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具体实践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保投资”),采取有限合伙制,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并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201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其基金是由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发挥保险行业长期资金优势的战略性、主动性、综合性投资平台。一方面作为直接投资基金,满足国家经济战略、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产生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作为母基金,对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特别是有政府参与、投资领域类似的其他投资基金。

  中保投资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注册资本12亿元,由27家保险公司、1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4家社会资本共46家股东单位出资设立。中保投资总规模约为3000亿元,首期1000亿元,存续期限为5-10年,投资期后可发起设立后续基金。初期从整合现有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入手,新项目融资实行分期募集。基金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实现退出。中保投资采取有限合伙制,设1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所有出资单位单一持股比例不超过4%,股权分散,不形成控股股东。其中中保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设立、募集和管理。基金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

  中保投资成立以来,在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和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投资了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合计备案规模1.2万亿元,投资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比如160亿元的京沪高铁项目、450亿元南水北调项目、360亿元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项目等,还认购了665亿元铁路发展基金优先股。这一系列的举措,推动了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使保险资金配置更加多元,风险得到分散,收益明显提升,并有力地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创新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举措

  事实证明,中保投资的成立及实践,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和保险业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来讲,保险行业拥有较大的保费规模,中保投资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资本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既可对接国家经济战略、混改等市场需求,又可通过投资为实体经济提供股权投资以及引导长期资金支持成长前景较好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转型。对保险业来讲,随着保费规模的增加,保险公司资本运转将更为充足,中保投资为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机会,比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成为保险行业长期资金的综合性投资平台。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是要坚持三个原则。中保投资的基金运作要严格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扩大重大项目资本金来源和直接融资规模,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基金投资具体项目,要遵循依法合规、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原则进行选择和决策,基金投资形式主要包括上市和非上市股权、优先股、债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

  二是要明确投资范围。中保投资的基金要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项目,拉动力强、社会经济效益好的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新型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和“走出去”重大项目等。基金还可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能源资源、信息科技、绿色环保、中小微企业等领域。

  三是要加强基金管理。中保投资的基金要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组建合伙人大会和投资顾问委员会,健全运行机制。中保投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市场化方式组建管理团队,或聘请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基金管理,并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基金可设立专项子基金,开展特定领域投资,提高管理运行效率。基金与子基金之间应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

  四是要严格风险管控。中保投资的基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依法对基金运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起与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项目信息沟通机制,防范基金运作风险。交易结构和收益安排既要有利于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也要有利于调动参与主体积极性,防范投资风险。对出资股东单位主要提供服务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等方式退出;以债权方式投资的,明确投资期限和增信安排,按投资协议约定到期退出;以优先股或夹层基金等方式投资的,明确股权回购、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切实保障基金资产安全。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金融学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景德镇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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