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路径研究

来源:用益信托网 2016-01-05 08:08:50

摘要
此刻,整个信托行业形势风云变幻,各家信托公司都忙着厉兵秣马、扩军备战。而部分信托公司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积极通过增强资本实力的办法,来为未来发展与扩张奠定坚实的基础。过去信托公司通常会选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有股东增资等方式,来完成资本实力的扩充。而2015年信托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

此刻,整个信托行业形势风云变幻,各家信托公司都忙着厉兵秣马、扩军备战。而部分信托公司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积极通过增强资本实力的办法,来为未来发展与扩张奠定坚实的基础。过去信托公司通常会选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有股东增资等方式,来完成资本实力的扩充。而2015年信托行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信托公司还可以尝试通过诸如公司上市、发行债券等多元化的方式来增强自身资本实力。本文将首先分析信托公司增资的情况和必要性,然后阐述公司增资的几种路径,最后提出一些对信托公司增资的思考。

一、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概况

(一) 信托公司历年资本实力变化

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并非在2015年一年而迅速增强的,而是经历了多年的信托行业快速发展不断积累以及信托公司的股东对信托行业未来发展认可、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等多重因素共同促使的结果。下图为2011年至2015年三季度所有信托公司净资产和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所有信托公司的净资产从2011年的1632.78亿元,增长到2015年三季度末的3564.11亿元,年化复合增长23.14%;信托公司平均净资产从2011年的25.51亿元,增长到2015年三季度末的52.41亿元,年化复合增长21.17%。

其次,所有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011年末的871.5亿元,增长到2015年三季度的1625亿元,短短不到四年时间,几乎增长了1倍;平均注册资本也从2011年末的13.62亿元,增长到2015年三季度的23.89亿元。

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路径研究

图1-1信托行业2011-2015年三季度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最后,由于各家信托公司战略布局、经营业绩、股东背景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资本实力的增强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多家信托公司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来扩充自身的资本实力,也涌现出较多巨舰型公司,如重庆信托注册资本一跃128亿,成为行业第一;平安信托注册资本增加到120亿。然而,也仍有部分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刚刚达到2015年发布的《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信托公司机构法人设立的最低标准。

表1-1信托公司2015年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表单位:亿元

信托公司2014年注册资本2015年注册资本变动金额

中铁信托203212

百瑞信托122210

安信信托4.517.713.2

长安信托13.531.218

新华信托124230.0

平安信托69.912050.1

渤海信托2029.69.6

民生信托203010

重庆信托24.4128103.6

杭工商信托7.513.56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二)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必要性

正如上文所阐述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有其必然性。若从信托公司的视角而言,其增强资本实力是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而推进的一种为了促进其自身更好发展的主动行为。具体体现在满足监管的要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满足公司转型升级等方面。

1. 满足监管的相关要求

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必须在满足监管部门的政策文件和监管思路的前提下,才能获取较大的空间;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就是顺应上述前提的一个体现。信托公司通过增强资本实力,首先,可以满足《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要求,进而使其开展的业务规模上限可以不断突破;其次,可以满足《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和《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关于资本实力要求,进而为其获得较好的行业评级和监管评级,从而有利于其提升行业地位、有利于其较好的获得创新业务资格、有利于其获得投资者、交易对手以及监管部门的认可等;最后,可以满足《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关于业务开展范围、公司再融资安排等一系列利于信托公司发展的规定。

2. 应对潜在风险的需要

外部宏观经济下行、实体行业信用风险上升、资本市场持续震荡、结构化优质资产慌等背景下,信托公司暴露出的风险项目增加,并且这种风险暴露现象将会在未来两到三年里具有一定的持续性。这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会导致其自身经营运作的压力不断增加。而信托公司通过增强资本实力,将有助于其有更加充足的资金来应对和化解潜在的风险,避免公司因为风险项目而陷入经营危机,从而减轻信托公司的压力。另外,信托公司有效的化解潜在的风险,进而维护公司在投资者中的信誉;避免因为单个项目风险暴露,而引起群体性事件且使得公司陷入媒体的舆论漩涡,最终导致公司的业务开展困难。总之,信托公司通过“硬实力”的增强,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为其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增加动力之源。

3. 加速信托公司转型的需要

在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日趋加剧、信托制度红利不断削弱、信托传统业务空间不断收窄、信托创新业务有待孵化等背景下,信托公司通过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其加快转型,进而抢占市场先机。为了顺应新时期的趋势,信托公司纷纷重新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而具体的战略实施与公司的资金实力密不可分。信托公司通过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其打造全方位的金融控股平台,进而实现不同监管体系的无缝对接,获取多元化的市场机会;有助于其推进专业子公司战略,进而实现推进公司业务更加专业化,形成差异化的竞争力;有助于其推进互联网平台战略,进而打通资产端与客户端,形成健康的金融生态圈;有助于其吸引行业优秀人才,进而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形成公司持续发展的实力…..总之,信托公司通过增强自身的实力,为其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的主要路径

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的路径较多,具体可以分为信托公司自身原始资本的积累、信托公司原始股东增资、信托公司外部引进战略投资者、信托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等几种方式。

(一) 原始资本积累

信托公司自身可以通过业务发展而带来原始资本积累,进而实现资本实力增强。该路径的资本实力增强速度取决于以下几种因素:第一,信托行业整体发展的外部环境是否宽松和信托公司业务战略布局是否准确等引起的信托公司自身净利润的增长;第二,信托公司经营发展的时间是否足够长;第三,信托公司的股东对于信托公司净利润要求分配的意愿是否强烈。该路径通常也是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比较常用方式,但是也面临着需要较长时间积累的问题;对于急于快速实施新型战略但尚未形成有效资本积累的公司,该路径显得缺乏可实施性。目前信托公司都处于转型升级和战略调整的新时期,大多数中小型的信托公司更需要另辟增资蹊径。

(二) 原始股东增资

信托公司原始股东直接通过注资的方式来增加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这种方式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路径。相比较信托公司原始资本积累而言,该路径下的资本实力增强速度也较快。当然这种路径增资难度取决于多方面因素:第一,信托公司的管理经营团队对公司增资是否有一个可行的方案;第二,信托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是否有意愿对公司进行增资,这主要取决于信托公司给控股股东的实际价值包括利润贡献、业务互补、集团声誉等;第三,信托公司的股权分散程度,若股权较为分散或者反对的股东较多,需要经营管理层和控股股东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成本进行游说。目前信托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提振股东的信心,进而为原始股东的增资提供依据。

(三) 引进战略投资者

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增强自身的资本实力。这种方式在信托投资公司停业整顿,后续重新开业中用的较多。在转型的新时期,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采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比如国投信托通过引进泰康人寿作为战略投资者、杭州工商信托引进绿地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信托公司采用该路径前期需要说服原有股东接受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且确定引进战略投资者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中期需要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需满足《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八至第十条的要求以及信托公司自身的诉求;后期信托公司必须对战略投资者进入之后进行一定的整合。在信托公司实际控制股东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进入的战略投资者通常扮演财务投资者的角色。

(四) 员工持股计划

信托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路径,不仅仅能够增强自身资本实力,而且还可以对公司员工进行一定的激励。虽然信托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还没有先例可以借鉴,但是其他金融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和探索了,比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东吴证券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目前较为市场化的信托公司多采用业务团队“承包制”,而该模式对于员工的归属感并不强并且还会造成激进式的业务拓展;因此为了让优秀的业务团队能够进一步与公司的利益相一致,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上述目的。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需要明确哪些员工可以认购股份、公司是否通过外部杠杆资金提升激励效果等细节问题。

(五) 资本市场融资

由于《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发布和《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提供了相应的政策依据。《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于信托公司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一定的规定,但是具体的信托公司上市再融资的规定还有待细化;从已经上市的2家信托公司中的安信信托来看,今年定增募集了大量资金,积极用于金融股权投资、布局互联网金融等战略方面,为其后续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目前部分信托公司如重庆信托、山东信托、渤海信托、长安信托等已经跃跃欲试,筹备主板上市或者新三板挂牌。另外,《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于信托公司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等进行融资,这也为信托公司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开辟了路径。

三、信托公司增资后的一些思考

(一)增资之后有新的要求

信托公司增强资本实力之后,必定是承载着新旧股东的更多的期许。为了让原始股东或者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等进行增资,信托公司经营管理层必定会在增资可行性报告中对经营业绩做出了一定的承诺;这就需要信托公司能够改善经营状况,进而实现业绩的增长。而信托公司增资之后,短期直接反映就是资本收益率的下降,给经营管理层带来一定的压力。而若信托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则需要较好的基本面和战略规划,来维持股价的平稳和债券能够获取较好的评级。总而言之,无论信托公司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资本实力的扩充,都需要确确实实的把筹措的资金用于公司的发展上,进而提升整个业绩,进而实现其长期健康的发展。

(二)增资之后有新的优势

信托公司通过不同路径增资之后,会产生更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优势。信托公司借助增资,吸引新旧股东更多的关注;充分挖掘新旧股东的资源背景优势,进而促进其业务差异化发展。比如银行系的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整合银行的资金优势、渠道优势、客户资源等发力于产业基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引进保险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具有央企背景的信托公司等可以借助股东的长期低成本资金、产业优势等发力于PPP业务、信保合作业务、企业年金等业务。这也使得“有爹”的信托公司可以在转型升级的时候,真正借助老爹的实力在行业脱颖而出;同时也增强与“老爹”关系的有效互动,为更加容易的再融资埋下伏笔。

(三)增资之后有新的愿景

信托公司增资之后,绝不应该拿着新获取的资金用于维系行业因快速成长的需要而埋下的伏笔“刚性兑付”。若从严格的理论上而言,信托行业的刚性兑付(保本保收益)早在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投资者之间的互相妥协中已经被打破。此刻,信托公司更应该顺势而为,破除魔咒,进而为其自身的发展拓展出更为广阔的空间。信托公司不应当安于现状,始终停留在过去私募投行的辉煌和荣耀中;用已经获取的丰厚资金实力,实现信托公司更高的目标。未来信托公司应该致力于把自己打造成为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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