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私募冠军创势翔哭瞎

来源:私募排排网 2016-07-11 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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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真来了!欣泰电气套了谁?何时退?谁赔偿?爆炸新闻!今天下午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如果二季度以来中央汇金未减持或卖出,将会遭受损失。5、私募冠军“创势翔”哭瞎了早在2016年6月2日,欣

【导读】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真来了!欣泰电气套了谁?何时退?谁赔偿?

爆炸新闻!

今天下午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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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私募冠军创势翔哭瞎

如果二季度以来中央汇金未减持或卖出,将会遭受损失。

5、私募冠军“创势翔”哭瞎了

早在2016年6月2日,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批违法违规被认为可能成为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之后,刚刚完成对公司的二度举牌,持股比例达到10%的两届私募冠军创势翔还颇有一些乐观。

当时创势翔研究总监钟志锋表示,在投资前已经做了风控测算最坏可能,即使像ST博元(0.000, 0.00, NaN%)那样退市,每个产品净值损失最多也就0.1元左右。这个事不会对公司投资策略产生影响,都是做好风控的。

作为2013年、2014年的冠军私募,广州创势翔同志们表现得很是淡定。可以看下当时投资总监黄平的朋友圈。

虽然那时候还能淡定调侃,但对于欣泰电气面临退市的可能。创势翔也表示,做了最坏可能的测算,退市也不是不可承受之重;同时认为直接退市可能不大,作为欣泰电气的持股者,创世翔也希望监管层不要一退了之。

今天证监会的公告无疑给了创势翔一盆冷水,从头冷到脚。

创势翔一向偏好具有并购重组预期的小市值股票投资,并获得不错收益。但还是在欣泰电气上面栽了跟头。

更惨的还是后头,虽然兴业证券设立的5.5亿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但可以明确的是,创势翔这一次可能拿不到这笔先行赔付款了,因为创势翔是在欣泰电气发布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或欣泰电气发布欺诈发行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日之后买入的。

6、退市时间表

欣泰电气股票将于7月11日继续停牌1天。

欣泰电气股票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

交易30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

深交所在欣泰电气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间点为: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起的12个月期限届满前的15个交易日内。

自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欣泰电气股票交易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涨跌幅10%,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可在这期间卖出。

注:买入退市整理期股票的交易门槛为: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有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卖出不受限制。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摘牌阶段,公司股票从A股市场摘牌,终止上市。

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在深交所整理期届满后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7、哪些人可以得到先行赔付?将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目前,兴业证券已经设立了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哪些人有资格得到先行赔付呢?

根据兴业证券发布的最新公告,属于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有:

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其中:

虚假陈述实施日:欣泰电气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日,即2014年1月15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欣泰电气发布被立案调查公告、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之日,即2015 年 7 月 14 日。

虚假陈述更正日:欣泰电气发布欺诈发行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之日。 这一日期存在争议,因为欣泰电气2015年11月27日、12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责任方不属于先行赔付的赔付对象(欣泰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欣泰电气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并不属于此次赔付的范围内。换句话说,从揭露日(2015年7月14日)或更正日(2015年11 月 27 日或12 月 10 日)起至停牌日(2016年5月23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不能获得本次赔偿。

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A: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

其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实际卖出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B: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

其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基准日:在本次先行赔付中,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欣泰电气股票累计成交量(不含大宗交易成交量)达到欣泰电气股票全部可流通部分100%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