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家信托公司股权变动:强监管下股权转让落地“雷声大雨点小”

来源:证券日报 2018-06-13 07:41:12

摘要
近日,上市公司经纬纺机(行情000666,诊股)(18.080,0.00,0.00%)购买中融信托股权引关注。《证券日报》记者结合信托公司2017年年报数据及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梳理显示,去年以来信托业内股权变动趋于冷淡。去年全行业共有11家信托公司公布其股东的变化情况,其中20%以上股权变动仅有2家,

  近日,上市公司经纬纺机(行情000666,诊股)(18.080, 0.00, 0.00%)购买中融信托股权引关注。《证券日报》记者结合信托公司2017年年报数据及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梳理显示,去年以来信托业内股权变动趋于冷淡。去年全行业共有11家信托公司公布其股东的变化情况,其中20%以上股权变动仅有2家,且2016年多起大宗信托股权转让未完成。

  据某信托观察人士指出,信托股权变动趋冷,与近年来信托业遭遇的“强监管”不无相关。“并不是信托牌照没有价值,而是控股股东地位难谋。单就财务投资而言,投资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资产相比,并没有明显优势。”

  此外,据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近期监管部门对于信托股权转让的审查也趋于严格。“不足2%的股权划拨,从递交材料到获批大概用了半年时间,这还是转让方完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不过,该人士亦表示,从严准入是保证信托股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监管部门工作细致的体现。

  不过,今年以来,天津信托、北方信托、山西信托中原信托纷纷推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计划。预计今年下半年,信托公司股权转让市场将会一扫冷淡气氛。

  去年11家信托股东变动

  多以划转为主

  自2017年以来,信托业内股权变动趋于冷淡。如2016年四川信托股权竞拍的热闹景象几乎再无发生。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信托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统计,去年全行业共有11家信托公司公布其股东的变化情况,分别为渤海信托、光大信托、国联信托、杭州信托、华能信托、华融信托、华信信托建信信托苏州信托、五矿信托和浙金信托。其中,股权变动比例在5%以上的有渤海信托、国联信托、杭州信托、华融信托、建信信托、苏州信托、浙金信托7家;20%以上的则仅有浙金信托、渤海信托两家。

  具体而言,浙金信托在2017年控股股东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变更为浙江东方(行情600120,诊股)(18.980, 0.37, 1.99%)金融控股集团,且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此后认购浙金信托新增股份,合计持股达78%。该变更系浙金信托“曲线上市”完成的结果,主要由控股股东的上市安排而决定。而渤海信托则在2017年获得56亿元增资,增资后北京海航金融控股成为新任二股东,持有渤海信托26.67%股权。

  除上述两起股权变动外,去年信托公司股权交易中再未出现超过20%的“大手笔”,且光大信托、华能信托、华信信托、五矿信托等公司的股权变动均不超过5%。此外,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在这11起股权变动中,以国资划转、集团内部安排等方式进行的股权变动接近半数。

  而就今年情况来看,情况与去年十分类似。今年1月初,江西银监局核准了中江信托的股权变更,批准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将合计持有的20.76%股权无偿划至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名下。3月底,天津银监局核准天津信托股权变更,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财政局将持有的1.05%股权转让给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月初,北京银监局核准华鑫信托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将其持有股权转让给子公司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成为持股华鑫信托69.84%的控股股东。信托公司的股权变化基本仍以划拨、集团安排为主。

  大宗股权变动

  完成者寥寥无几

  此外,就前几年热极一时的信托股权竞拍来说,仍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

  2016年9月份,中海信托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四川信托30.25%股权,挂牌价为37.5亿元。在经过23轮报价之后,该部分股权以溢价33.33%、总成交价50亿元被中融新大拿下。此后,该次股权转让再次逆转,四川信托第四大股东濠吉食品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将争取收入该部分股权。然而,根据四川信托2017年年报,公司第三大股东仍为中海信托,亦未有四川银监局批复或其他公开信息显示该部分股权转让已经完成。

  类似的,此前兖矿集团等多位股东谋求转让中诚信托股权,其中兖矿集团曾作价18.99亿元在山东产权交易所挂牌中诚信托10.18%股份;国民信托此前也曾传出大股东将“易主”消息,富德生命人寿将入主。不过上述股权转让信息均未在其去年年报中有所体现。

  不经意间,信托股权交易市场似乎就此冷却,此前业内“你争我抢”的参与者似乎唱罢离场。据某信托观察人士指出,信托股权变动趋冷,与近年来信托业遭遇的“强监管”不无相关。“并不是信托牌照没有价值,而是控股股东地位难谋。单就财务投资而言,投资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资产相比,并没有明显优势。”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连续下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其中,《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数量不得超过1家(“两参或一控”)。在此情况下,部分追求“全牌照”的金控平台、金融集团甚至是大型商业银行,将难以参与大宗信托股权的交易。

  不过,据某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近期监管部门对于信托股权转让的审查也趋于严格。“不足2%的股权划拨,从递交材料到获批大概用了半年时间,这还是转让方完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不过,该人士亦表示,从严准入是保证信托股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监管部门工作细致的体现。

  今年以来,天津信托、北方信托、山西信托、中原信托纷纷推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计划。预计今年下半年,信托公司股权转让市场将会一扫冷淡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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