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倒逼回归本源 信托业主动管理业务渐成常态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18-11-28 08:17:03

摘要
对投资者来说,资管新规之后,信托理财市场到底有哪些变化?在产品选择上,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新增主动管理型信托占比上升中信登数据显示,从信托登记系统数据看,2018年以来,今年登记规模稳中有降,信托业务增长节奏明显放缓。与2018年1月相比,2018年10月完成初始登记的信托产品登记笔数和规模分别

  对投资者来说,资管新规之后,信托理财市场到底有哪些变化?在产品选择上,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新增主动管理型信托占比上升

  中信登数据显示,从信托登记系统数据看,2018年以来,今年登记规模稳中有降,信托业务增长节奏明显放缓。与2018年1月相比,2018年10月完成初始登记的信托产品登记笔数和规模分别大约下降了206%和438%。尤其在今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落地以来,新增非主动管理类产品的数量占比和规模占比降幅十分明显,数量占比迅速跌至5成以下,规模占比也由年初8成左右降至9月、10月的6成左右。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每月新增规模的比重稳步提升,占比从年初的20%稳升至10月的30%左右,体现了信托公司在业务重心上向主动管理领域拓展的努力。

  据了解,所谓主动管理型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具有全部或部分的信托财产运用裁量权,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被动管理型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或是由委托人委托的具有指令权限的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主要区分在于信托公司是否主导产品运作和管理,主动管理是由信托公司主导产品整个流程,而被动管理则主要是信托公司依照委托人的指令或者要求进行产品管理,更多是配合的角色,所以主动管理产品更能体现信托公司资源整合,以及投资管理能力。

  “主动管理产品和被动管理产品不在于产品类别的区分,而在于管理责任主体的区分。”袁吉伟表示,主动管理型产品主要适用于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而被动产品主要是适用于机构客户。“由于单一产品多是采用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模式,已经配置好资产和资金,很少涉及对外募集,因此市场上发行的都是主动管理类产品。”

  “被动管理更多是通道角色,配合委托人绕开监管等,这是资管新规所禁止的,目前信托业的被动管理业务占比在60%-70%左右,因此未来被动管理业务将有很大增长压力,主动管理业务才符合监管导向,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袁吉伟补充道。

  信托特色创新业务渐呈常态

  业内人士表示,资管新规后,投资者在甄选信托产品时,要看清自己所选择的信托产品是否属于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产品,并且要仔细了解信托投资的标的和信托合同所规定的投资方向、产品设计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产的稳健增长,避免“踩雷”。比如,对投资者来说,股权与债权这两种权利需要厘清,因为这是区别投资与融资的依据。前者的投资风险更高一些,而后者是对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信托贷款等固定收益性质的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信托特色创新业务渐呈常态。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信托公司发行特色产品初始募集金额占产品登记总规模的42%,在总体业务规模中逐步确立上升态势。其中,资产证券化领域前三季度整体规模保持一定程度增长,与一季度相比三季度增幅12.22%;慈善信托在三季度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涨幅在20倍左右;此外,2月以来QDII信托、消费信托的登记数量均明显提升。

  袁吉伟进一步表示,主动管理业务除了传统业务,还有供应链金融、债转股、新兴产品投融资产品等,这是信托公司努力转型发展的重要尝试,也有利于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当然,客户在选择该类产品时需要进一步了解产品特性,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更加审慎地参与创新业务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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