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信托业可以学到什么?这5条值得一读再读

来源:信托百佬汇 2019-03-28 08:26:44

摘要
1979年,我国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家信托公司,自此掀开了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大幕。经历了40年的沉淀,信托业持续创新探索,努力服务实体经济,为投资者创造财富,加强信托制度的本土化,已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需要学习发达国家信托业良好实践经验,推动我国信托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信托应用达到新

  1979年,我国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家信托公司,自此掀开了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大幕。

  经历了40年的沉淀,信托业持续创新探索,努力服务实体经济,为投资者创造财富,加强信托制度的本土化,已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需要学习发达国家信托业良好实践经验,推动我国信托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信托应用达到新高度、新广度和新深度。

  然而,不可否认,我国现代信托业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初步成长阶段,而且我国正处于大变革的关键时期,这也决定了信托业的发展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和理顺。目前,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建设仍待强化;当前业务模式可持续性不强;信托公司专业化水平尚不足;信托应用推动不足等等。

    // 国外信托业发展经验借鉴 //

  英美是信托发源和发展国家,而日本是大陆法系下成功发展信托业的国家,虽然不同国家信托业发展模式有所不同,但是成功发展经验却又具有一致性和可借鉴的地方。

  一是完善的制度建设是保障信托业稳健发展的必然。虽然英美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对于信托法律法规建设却非常重视,像英国制定了受托人法、受托人投资法、信托变更法等一系列成文法。日本作为大陆法系制度国家,在1922年相继制定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2006年修订了信托法,与信托业务相关的税收、会计、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也非常完善,而且日本针对贷款信托等重要信托都制定了详细的监管制度,促进了日本信托业的规范、持续快速发展。信托制度是一个相对灵活的财产管理制度,而且在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理解,这就需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一方面加强受托人自身的尽职履责监督,保护受益人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信托配套制度建设和主要业务监管政策制定,为也信托业的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大力促进信托制度应用和创新。信托本身具有多元化和可塑性强的特点,信托制度的各种功能逐步在各国家得到良好应用,尤其是在大陆法系下,更需要政府加大信托制度推广和应用。美国是早期信托业发达的国家,家族信托、慈善信托、保险金信托、养老信托都非常发达,在个人和家族财产管理和传承方面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日本引入信托制度,创新发展了贷款信托、财产形成信托等,近年来针对日本老龄化社会问题,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发展家庭信托、赠予信托等,实现代际间财富有效传承,帮助解决社会养老问题。我国台湾省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创新发展了预收款信托,成功在服务业、房屋预售等领域得到推广应用。

  三是加强信托文化普及。美国是信托文化非常发达的国家,信托已经成为生活中与医生、律师等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而在日本,为了推广信托制度,早期通过发展贷款信托,一方面筹集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便利居民了解信托,这一时期有大量家庭投资了贷款信托,加强信托认知,这也为日本信托业上世纪70、80年代的大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总之,信托认知并不容易,需要通过更加多元化的方式,仍更多人接触信托、理解信托,才有可能启发人们更好地应用信托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四是促进信托业开放,实现优胜劣汰。日美两国信托行业发展经历曲折,不过目前两国信托业均扩大开放力度,都采取了信托专营和兼营同时并存的模式。美国是银行可以以信托业务部的形式开展信托业务,但是需要严格遵守防火墙和内部控制制度。日本已经允许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开展信托业务。在信托业建立起完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后,可以通过提高行业竞争水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随着信托业的开放,日美两国信托公司为了应对不断上升的竞争压力,兼并收购日益活跃,诸如美国Fiduciary Trust与Franklin Resources、日本三井信托与中央信托合并,由此增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实现了信托业务的集中化,这两国信托业务主要集中于四五家大型信托机构手中。

  五是推动信托行业实现专业化和综合化发展模式。美国信托公司面对日益严峻的信托业务竞争,选择的是专业化道路,以北方信托为代表的信托公司成功向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转型,极大提升了市场竞争力。日本信托银行则以其专业性和高效而赢得市场,不断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人才和优化的流程设计,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产品创新和研发,形成了核心竞争力。日美实施混业经营,信托公司除了经营信托业务外,还会经营其他金融服务,诸如美国信托公司也会提供投资管理、交易清算、会计、纳税筹划等一系列咨询服务;日本信托银行则兼营存款业务、证券过户代理、不动产买卖与出租代理等业务。信托机构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综合化经营,有利于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有助于延伸服务深度,获取更多客户群体。

     // 行业来发展的政策建议 // 世界信托业已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但我国现代信托业发展时间仅有40年,而真正进入发展正轨也仅仅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尚处于行业初步成长阶段,应用空间和发展潜力都非常大,以信托发展深度看,与国外仍有很大的差距。 从过往发展历程看,我国信托公司凭借制度优势,抓住了中国融资体系不健全的业务机会,实现了行业大起来。随着资管行业统一监管,各类资管机构投资范围趋于一致,在统一起跑线上竞争,信托公司必须回归信托本源,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为核心,明确定位,夯实信义基础,塑造自身市场竞争力。 未来,我国仍需要借鉴英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通过建设适当的体制机制激发信托业的发展潜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
  •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我国信托行业监管制度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第一,需要加快修订《信托法》,主要是根据新时期信托发展要求修订不太符合业务实践的地方,加强受托人职责规范和细化,还需要进一步制定信托业务配套制度,诸如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产品税收制度,解决业务发展中的痛点,促进财产权信托发展,实现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第二,完善信托公司监管制度,需要建立信托公司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托牌照的准入和退出机构,逐步放开信托业务牌照,提高市场竞争性,激活行业活力,实现优胜劣汰。第三,完善信托业务监管制度,需要结合资管新规的要求,制定更加完整、完善的信托业务制度,弥补单一信托、固有业务监管缺乏或不足的问题,从而促进信托业务的更好发展第四,进一步建立信托产品交易等平台,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   二是加快转型发展。信托公司需要加快转型,第一,提升专业化水平,提升对于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综合运用信托制度的多种功能服务客户,实现深度的产融结合。第二,打破刚兑,尤其是对于向个人客户发行的产品,需要提高净值化、基金化、组合管理水平,改善信托业务运营模式,有效分散风险。第三,改进盈利模式,提高信托业务透明性,向另类投资资管费收取模式靠拢,主要是收取固定管理费加超额收益分成,从而通过专业化能力,在为投资者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可以分享增值收益。第四,信托公司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加强市场定位,提高差异化发展水平,可以发展全能型的资管机构,或者核心服务资管机构或者精品资管机构,有针对性的提升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   三是加强信托制度应用。我国信托制度还有很多应用空间,可以进一步借鉴国外良好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社会需求,拓展信托制度应用空间。可以根据我国老龄化趋势,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帮助解决老龄人口养老问题,妥善处理好代际财富传承问题,以及料理后事,执行逝者遗嘱,完成身后事务处理工作。可以根据我国创新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托,对其进行专业化管理,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来源,或者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或者增值。可以根据我国绿色化发展的趋势,建设环保基金或者排污权信托,通过信托制度的独立、透明等特点,实现环保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以及排污权的有效管理。可以针对我国消费需求释放的趋势,加强信托制度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建设。

  •   四是普及信托文化,推动民事信托发展。大力加强信托文化的普及,积极推动信托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街道,拍摄宣传短片或者公益广告,让更多的普通居民接触到信托、了解信托的作用,不断激发民间的市场需求。在持续发展营业信托的同时,可以进一步促进民事信托的发展,尤其实在遗嘱执行、家庭财富管理等方面,由于营业信托服务覆盖有限或者操作费用较高,可以通过具有专业水平较高的律师等人士或者可以信赖的亲朋,或者公证机构等非营利机构作为受托人,借助信托制度优势帮助普通居民完成个人财产管理、继承等事务处理,促进信托制度更好地进入个人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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