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酿新规 公司“抢闸”补仓券商慎划“红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2017-09-12 08:15:04

摘要
(原标题:股票质押酿新规公司“抢闸”补仓券商慎划“红线”)本报记者谭楚丹深圳报道导读由于目前新规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不少上市公司希望趁还未生效的阶段,“抢闸”把能做的项目赶紧做完。9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原标题:股票质押酿新规 公司“抢闸”补仓券商慎划“红线”)

本报记者 谭楚丹 深圳报道

导读

由于目前新规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不少上市公司希望趁还未生效的阶段,“抢闸”把能做的项目赶紧做完。

9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颇受市场关注,主要在于其规定了股票质押率不得超过60%;单一券商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得超过50%等红线。

上述规定无疑限制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

不过,多名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征求意见稿总基调符合预期。“交易所这次是规范了一些之前约定俗成的规则。” 深圳一名中型券商股票质押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多家券商在今年上半年已逐渐收紧了股票质押业务,因此影响程度并不大;但部分细节仍待明确,否则仍有可能增加额外风险。

“抢闸”补仓

“征求意见稿总体影响偏负面,但影响程度并不大。” 申万宏源策略分析师傅静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表示,第一,对于质押比例已超过50%上限的上市公司,目前虽有“新老划断”过渡期,不存在抛压情况;但若A股大幅下跌或是个股回调,导致上市公司要补仓,那么在总量控制下,这些上市公司只能补钱,不能补股票,这对券商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增加了额外的风险。第二,券商在不确定性提升的情况下,可能选择降低质押率续约,极端情况下可能选择到期不续作。

华南一家大型券商融资部人士也有相似的担忧。

他解释,目前规定“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在出现风险情况时,可以有例外,即“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标的证券导致超过上述比例的情况除外”。但对于“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的风险管理,没有特殊处理渠道。

“虽然我们不做质押超过50%比例的股票;但如果实践中出现被动情况,只能补钱不能补股票的话,很有可能出风险事件。我们觉得有必要再讨论一下此规定的细节。”上述华南券商人士表示。

多家券商人士表示,由于目前新规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有不少上市公司希望趁还未生效的阶段,“抢闸”把能做的项目赶紧做完。

“周末有一个客户咨询,希望质押超过7成的流通股票。”上海一家券商人士谈道。

该人士表示,目前上市公司股东质押意愿比较强烈,主要担心新老划断以后就没机会操作。但从券商角度考虑,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前,公司对大比例质押已保持谨慎。

“我们近期有客户希望做股票质押,”北京一家券商人士表示,“有的客户一开口就说要做7折。”据其介绍,由于其供职券商,风控对质押率要求严格,难以承接此类业务。

小额融资业务叫停

除了设置股票质押比例红线外,征求意见稿还设置了融资金额门槛,明确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这意味着,小额股票质押融资类业务将被停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华泰证券、国信证券等券商在今年上半年已陆续暂停这类小额业务。

“现在没有渠道给小散做股票质押融资,未来会不会放开要看政策。”华泰证券营业部人士表示。

另外,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对融入方进行限制,要求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基金、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

据了解,过去曾有一些资管产品通过质押股票进行融资,无形中加了杠杆。

申万宏源非银团队表示,根据现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对融入方资质的审查主要体现为资产规模、信用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并未明确金融机构和产品不得作为融入方,并且资金用途也未有明确的限制。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较为严格,对于目前存在的客户融资打新以及融资买入股票等业务将有明显的限制。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这类客户群体在券商股票质押中占比并不多。

江浙一家券商人士表示,近期其正在操刀私募基金股票质押的项目,他表示会加速推进项目,“担心会受到监管政策影响。”

前述深圳中型券商股票质押人士则表示,目前资管类客户在股票质押业务中占比并不多,“对我们影响有限,我们八成以上为上市公司客户。”

华南一家大型券商融资部人士则表示,“对于私募基金的股票质押,我们公司经过合规论证,认为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一直没有对私募客户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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