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破立之间 信托业探寻制胜之道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北京) 2017-12-28 08:04:05

摘要
(原标题:破立之间信托业探寻制胜之道)“要突出以强监管和严监管的理念引领信托业健康发展。”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2017年初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说。一年时间即将过去,种种迹象显示,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信托行业进入了严监管时代。严监管时代,信托行业正经历着“破

(原标题:破立之间 信托业探寻制胜之道)

“要突出以强监管和严监管的理念引领信托业健康发展。”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2017年初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说。一年时间即将过去,种种迹象显示,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信托行业进入了严监管时代。

严监管时代,信托行业正经历着“破”与“立”。多年来,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牌照红利和刚性兑付的助力,但随着2017年相关政策出台,信托行业“去通道”、“破刚兑”的大幕徐徐拉开。与此同时,随着信托登记制度正式运行,信托业“ 一体三翼”监管运行体系已然形成,制度建设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凸显。“破”“立”之间,信托公司开始加大转型步伐,寻求未来制胜之道。

严监管时代来临

近年来,随着投资者需求日益多元化,要求资产跨市场、跨品种配置。在此背景下,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一些业务合作,由此产生的通道业务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通道业务加剧了资金空转、无故拉长资金链条,甚至是为监管套利而进行嵌套。2017年,信托公司规模迅猛增长。截至2017年3季度末,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4.41万亿元,较2016年末的20万亿元增长4万亿元。其中被视为通道业务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达到13.58万亿元,较2016年底的10万亿元增加3.58万亿元。

通道业务回流信托公司,引发监管机构高度关注。2017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从银行和信托公司两方面,对银信类业务,特别是银信通道业务予以规范。权威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通知》体现了“两面夹击”的思想。在通道业务中,通常银行是主导方,信托公司属于服务方。《通知》从银行、信托公司两方面着手,有助于更好规范通道业务。

同时,监管机构加大对违规信托公司的处罚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5家信托公司被处罚,相比去年的7家大大增加。值得关注的是,据媒体报道,近期银监会在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时,对多家涉案违规开展通道业务的信托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样是在近期,某信托公司的部分业务因违反“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等原因,被责令暂停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再募集。业内人士指出,处罚不仅仅事关罚款,更会直接影响明年的行业评级、监管评级结果,最终直接影响展业。上述情况都显示出监管机构从严监管的态度。

制度建设保驾护航

2017年,制度建设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愈发凸显。试点“八大业务分类”,是2017年信托行业一大制度建设。在2016年信托业年会上,监管机构首次将信托公司业务分成八大类,即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事务信托。2017年4月中旬,银监会下发了《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启动八大业务分类试点改革,并经信托公司自愿申请,属地银监局推荐,最终确定在10家信托公司进行试点。

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八大业务”解决信托行业发展方向的问题,将对信托行业产生深远影响。首次划分“八大业务”实现科学、清晰、合理的一元维度分类,“内容无交叉,风险无处藏”;第一次在信托业务分类中体现了受托责任;以信托业务分类为基础,构建和形成一整套具有相同逻辑、标准、术语,层层递进的信托监管制度。

7月26日,银监会和民政部联合制定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从监管角度明确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措施。例如,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当慈善插上信托的翅膀,慈善信托一定会行稳致远。希望通过《办法》的制定和有效实施,逐步将慈善信托打造成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

8月30日,银监会下发《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开始施行。与之配套的信托登记系统也于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信托统一登记制度初步建立。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登记制度的建立,对信托业发展和监管具有积极意义,能够促进信托业务更加规范开展,完善行业信息披露,提升监管力度;能降低信托产品被“冒用”等风险,有助于减少金融乱象,规范金融秩序;有助于提高信托业公信力,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信托市场深化发展。

信托登记制度的出台和信托登记系统的正式运行,也标志着银监会构建的信托业“一体三翼”监管运行体系形成。所谓“一体”,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信托业包括信托公司、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信登公司的监管工作;“三翼”指银监会协调信托业协会发挥的行业自律作用,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运营信托业保障基金发挥行业保障机制作用,信登公司建设信托产品登记和交易流转机制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一体”和“三翼”相互支持,监管合力逐步增强,共同为信托业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刚性兑付,是信托产品的一大难题。刚性兑付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打破刚性兑付是金融业的普遍共识。近期,备受关注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呼之欲出,对尽职调查、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受托责任尽职要求,达到约束受托人和委托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目的。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信托等资管产品而言,打破刚性兑付的前提是“卖者尽责”,这就需要明确相关权责,而《指引》将为信托行业打破刚性兑付进一步奠定制度基础。

探寻制胜之道

2017年,在金融回归本源、强化功能监管等趋势下,牌照红利和刚性兑付影响逐渐减弱。在此背景下,信托行业不得不面对挑战,彻底转型并做好承受转型阵痛的准备。但经过十年快速发展,信托公司规模、能力、资本、人才等方面形成的综合实力今非昔比。只要信托公司主动拥抱变革,并根据自身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则有望转型成功实现蜕变。

事实上,在2017年,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探索更加深入,谋求未来制胜之道。例如,在资产管理方面,信托公司努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加大了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投资类业务的比重。截至2017年3季度末,资金信托投向证券领域的规模为2.96万亿元,同比增长4.23%。其中,3季度投资于股票的信托资金为8858亿元。一些信托公司组建了组合投资团队,主动开发FOF、MOM等产品,证券投资能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部分证券业务领先的信托公司还发布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券服务系统,大幅提高了证券业务的受托服务水平。

在财富管理方面,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得到进一步发展。从各家公司实践情况来看,今年以来的家族信托模式更为多样,既有传统的定制型、套餐型等产品,又有联合家族办公室等多元化模式。家族信托业务能力建设也更为深入,部分信托公司与银行系统对接,并根据实际需要研发上线专属的家族信托信息服务系统,大大提升了家族信托的服务水平。

在受托服务方面,信托公司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拓展慈善信托业务。在此背景下,今年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ABN)业务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7年3季度末,已有13家信托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管理人,一共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规模合计475亿元,基础资产类型不断扩展,覆盖了消费金融、商业物业抵押贷款、PPP项目等。另据民政部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季度末全国共备案45单慈善信托,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或联合担任受托人的就有44单。

近期由中国外贸信托和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信托行业报告》认为,在新形势下,信托行业未来的制胜核心在“服务”二字,一是基于信托的天然制度禀赋,实现风险隔离和事务管理功能;二是基于信托结构的灵活性以及多投向的优势,设计可行性高、风险低且便利高效的投融资交易结构;三是通过受托、账户管理、IT支持等平台类服务,提供运营增值,增加客户粘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服务+融资”、“服务+财富”、“服务+资管”三大业务模式,促进信托业的私募融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能力实现加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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